渝北区兴隆镇永兴村2025年度市级美丽家园移民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兴隆镇永兴村2 (略) 级美丽家园移民村建设项目已由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北发改投【2024】304号文(项目代码:2406-*-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兴隆镇永兴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修 (略) 1556米,其中6.5米宽的638米、4.5米宽的两条共计918米; (略) 域表面487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3963米,安 (略) 灯123盏;景观矮墙16米、垃圾收集点7组、文化宣传栏4组,完善绿化种植包括乔木186株、灌木721平方米,灌木主要应用了木春菊、翠芦莉等植物; (略) 落区 (略) 墙1681米、菜地围栏434米、花池1573米、栏杆179米、地面硬化修复4217平方米、柴房8组、禽舍6组;安装健身器材20个、休息坐凳18组、墙绘380平方米、主题景墙6组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28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招标人: | (略) (略) 兴隆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海正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石老师 | 联系人: | 叶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 (略) 兴隆镇永兴村2 (略) 级美丽家园移民村建设项目已由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北发改投【2024】304号文(项目代码:2406-*-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兴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兴隆镇永兴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修 (略) 1556米,其中6.5米宽的638米、4.5米宽的两条共计918米; (略) 域表面487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3963米,安 (略) 灯123盏;景观矮墙16米、垃圾收集点7组、文化宣传栏4组,完善绿化种植包括乔木186株、灌木721平方米,灌木主要应用了木春菊、翠芦莉等植物; (略) 落区 (略) 墙1681米、菜地围栏434米、花池1573米、栏杆179米、地面硬化修复4217平方米、柴房8组、禽舍6组;安装健身器材20个、休息坐凳18组、墙绘380平方米、主题景墙6组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728万元
2.4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招标人: | (略) (略) 兴隆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海正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石老师 | 联系人: | 叶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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