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发集团金蝶K3WISE升级采用单一来源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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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发集团金蝶K3WISE升级采用单一来源的公示

关于经发集团金蝶K3WISE升级采用单一来源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长兴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金蝶K3WISE升级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略) 金蝶K3WISE升级

1

12.66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申请理由:

1、采购单位目前所使用的财务系统为金蝶K/3 WISE 15.1系统,该系列产品在2024年5月2 (略) 。根据目前实际使用需求,急需将整套财务软件优化更新,并保留原有财务数据不变。

2、目前系统已有的配置、上线、培训及48个账套数据迁移、财务系统的使用连贯性及系统数据的一致性等方面原因,需要将现有财务软件金蝶K3WISE升级到由同一单位开发的云星空系统来满足目前工作所需。

3、本次整套财务软件系统升级,预算金额为12.*元,根据最新财政厅集采目录规定,属于限额以下分散采购。

4、老系统与新系统在 (略) 的唯一授权销售及售后服务单位均为长兴县 (略) 。

综上所述,根据《长兴县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单源直接采 (略) 场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的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采购方式。 (一)采购标的只能从某供应商获得,或者某供应商拥有采购标的相关的专属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购方式及 (三)采购人原先向某供应商采购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的,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要求。

六、论证专家: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姚国强

高工

长兴县政务办

徐民华

高工

(略) (略)

徐方

高工

(略) (略)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长兴县 (略)

2、拟定供应商地址: (略) 长兴县雉城街道银都大厦501号510室

八、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项目符合《长兴县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三)项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浙江长兴 (略)

联系人:宋工/黄工 联系电话:0572-*

2、代理机构:浙江中诚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2-*

3、监督部门:浙江长兴 (略) 监督小组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2-*

专家论证意见.pdf

关于经发集团金蝶K3WISE升级采用单一来源的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长兴 (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金蝶K3WISE升级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1

(略) 金蝶K3WISE升级

1

12.66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申请理由:

1、采购单位目前所使用的财务系统为金蝶K/3 WISE 15.1系统,该系列产品在2024年5月2 (略) 。根据目前实际使用需求,急需将整套财务软件优化更新,并保留原有财务数据不变。

2、目前系统已有的配置、上线、培训及48个账套数据迁移、财务系统的使用连贯性及系统数据的一致性等方面原因,需要将现有财务软件金蝶K3WISE升级到由同一单位开发的云星空系统来满足目前工作所需。

3、本次整套财务软件系统升级,预算金额为12.*元,根据最新财政厅集采目录规定,属于限额以下分散采购。

4、老系统与新系统在 (略) 的唯一授权销售及售后服务单位均为长兴县 (略) 。

综上所述,根据《长兴县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单源直接采 (略) 场条件下,向单一供应商征求建议或报价的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采购方式。 (一)采购标的只能从某供应商获得,或者某供应商拥有采购标的相关的专属权,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购方式及 (三)采购人原先向某供应商采购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的,需要与现有货物、设备、技术或服务配套。”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要求。

六、论证专家: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姚国强

高工

长兴县政务办

徐民华

高工

(略) (略)

徐方

高工

(略) (略)

七、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长兴县 (略)

2、拟定供应商地址: (略) 长兴县雉城街道银都大厦501号510室

八、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项目符合《长兴县国有企业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一)、(三)项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浙江长兴 (略)

联系人:宋工/黄工 联系电话:0572-*

2、代理机构:浙江中诚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2-*

3、监督部门:浙江长兴 (略) 监督小组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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