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东韶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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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韶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编号:#

被继承人:黄东韶,男,身份证号:#xxxxxxxx2117。

黄东韶名 (略) 坐落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19)环江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面积:8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55.6平方米,持有50%产权。被继承人于2024年06月19日去世,合法继承人为:

罗阳灿(身份证号:#xxxxxxxx2123),与被继承人关系为:配偶;

黄晟(身份证号:#xxxxxxxx215X),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黄黎英(身份证号:#xxxxxxxx2124),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女;

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黄晟继承黄东韶以上不动产产权份额,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25日)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继承转移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5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编号:#

被继承人:黄东韶,男,身份证号:#xxxxxxxx2117。

黄东韶名 (略) 坐落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桂(2019)环江县不动产权第#号,土地面积:8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355.6平方米,持有50%产权。被继承人于2024年06月19日去世,合法继承人为:

罗阳灿(身份证号:#xxxxxxxx2123),与被继承人关系为:配偶;

黄晟(身份证号:#xxxxxxxx215X),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黄黎英(身份证号:#xxxxxxxx2124),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女;

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黄晟继承黄东韶以上不动产产权份额,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25日)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继承转移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略) 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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