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马鞍山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麻江县马鞍山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江县马鞍山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麻江县发 (略)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2-*-04-0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金杏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麻江县马鞍山大道 。 | ||||||||||||||
2.2 建设规模:拆除 (略) 缘石 2955.5 米, (略) 缘石 2955.5 米; 拆除人行道块材 * 平方米,新铺 30 厚青石板 *.08 平方 米、新铺 30 厚青石板盲道 1282.71 平方米(含 60 厚 C20 垫层)。 | ||||||||||||||
2.3 合同估算价:*.3元。 | ||||||||||||||
2.4 计划工期:60天 。 | ||||||||||||||
2.5 标段划分:麻江县马鞍山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已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等相关补充文件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含*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8日 09时10分,登录 (略) (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8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 (略) 、 (略) (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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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6日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江县马鞍山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麻江县发 (略)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2-*-04-0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金杏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麻江县马鞍山大道 。 | ||||||||||||||
2.2 建设规模:拆除 (略) 缘石 2955.5 米, (略) 缘石 2955.5 米; 拆除人行道块材 * 平方米,新铺 30 厚青石板 *.08 平方 米、新铺 30 厚青石板盲道 1282.71 平方米(含 60 厚 C20 垫层)。 | ||||||||||||||
2.3 合同估算价:*.3元。 | ||||||||||||||
2.4 计划工期:60天 。 | ||||||||||||||
2.5 标段划分:麻江县马鞍山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 | ||||||||||||||
2.6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已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等相关补充文件内容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 *级(含*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07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28日 09时10分,登录 (略) (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8日 09时1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 (略) 、 (略) (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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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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