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城区朱村灌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朱村街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 (略) (略)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 (略) (略)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朱村街吊钟 (略) 、山角 (略) 、丹邱 (略) 和横塱 (略) ,涵盖了堤防工程、水库输水涵进水口改造工程、排灌渠道整治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等。主要包括西福河左岸横塱围段堤防加固工程、四座小型水库(吊钟水库、丹邱深冚水库、白水带水库及山角水库)输水涵进水口改造工程、朱村运河上游段整治工程、丹邱深冚排洪渠整治工程、横塱灌排枢纽(横塱排涝闸、横塱电排站、横塱排灌闸)重建工程、金钟排洪闸重建工程、朱村运河2宗水陂改建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750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5.*元、预备费86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略) 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朱村街 (略) 组织实施建设,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17〕9号)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 (略) 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 (略) 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发 (略)
2025年2月21日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25年2月21日 |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 (略) (略) 荔 (略) (略) 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 (略) (略) (略) 1号;电话:02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 (略) 人民政府统一 (略) 行政复议职责,建议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朱村街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审 (略) (略)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 (略) (略)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朱村街吊钟 (略) 、山角 (略) 、丹邱 (略) 和横塱 (略) ,涵盖了堤防工程、水库输水涵进水口改造工程、排灌渠道整治工程、水闸工程、泵站工程等。主要包括西福河左岸横塱围段堤防加固工程、四座小型水库(吊钟水库、丹邱深冚水库、白水带水库及山角水库)输水涵进水口改造工程、朱村运河上游段整治工程、丹邱深冚排洪渠整治工程、横塱灌排枢纽(横塱排涝闸、横塱电排站、横塱排灌闸)重建工程、金钟排洪闸重建工程、朱村运河2宗水陂改建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750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5.*元、预备费86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略) 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朱村街 (略) 组织实施建设,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17〕9号)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 (略) 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 (略) 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略) 发 (略)
2025年2月21日
附件
(略) 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25年2月21日 |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 (略) (略) 荔 (略) (略) 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 (略) (略) (略) 1号;电话:020-*)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 (略) 人民政府统一 (略) 行政复议职责,建议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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