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执照培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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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执照培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 (略) 无人机执照培训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 惠州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17: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惠州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75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工/0752-#

项目概况

惠州 (略) 无人机执照培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

项目名称:惠州 (略) 无人机执照培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内招收的学员服务至该学员考试止(合作年限:2025年-2028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 (略) (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 (略) 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供应商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及《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 (略)      

地址: (略) (略) 30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周工/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075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 (略) 无人机执照培训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 惠州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17: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惠州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3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75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工/0752-#

项目概况

惠州 (略) 无人机执照培训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

项目名称:惠州 (略) 无人机执照培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内招收的学员服务至该学员考试止(合作年限:2025年-2028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 (略) (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 (略) 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供应商具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及《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 (略)      

地址: (略) (略) 300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江 (略) 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周工/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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