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皇冠假日酒店西餐厅活动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皇冠假日酒店西餐厅活动棚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象山半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活动棚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象山皇冠假日酒店
2.2招标范围:象山皇冠假日酒店西餐厅活动棚(玻璃阳光房)及其配件的采购及安装,具体以“第四章 招标要求”为准。
2.3合同履约期限: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招标活动;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http://**:807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系统使用费100元,不提供纸质文件,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投标文件递交 (略) (宁 (略) 和济街68号6楼)。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宁 (略) 和济街68号6楼)举行。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略) (http://**)、宁波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9. (略) (略) 系统使用费收 (略) (略) (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半 (略)
电\u3000\u3000话:0574-*
招标代理人: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系人:毛维蓓、梅洛、*哲杰、毛旭君
电话:0574-*
监督部门:宁波 (略)
联系方式: 05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皇冠假日酒店西餐厅活动棚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象山半 (略) ,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活动棚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象山皇冠假日酒店
2.2招标范围:象山皇冠假日酒店西餐厅活动棚(玻璃阳光房)及其配件的采购及安装,具体以“第四章 招标要求”为准。
2.3合同履约期限: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招标活动;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2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http://**:807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系统使用费100元,不提供纸质文件,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 (略) (略) 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15:00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投标文件递交 (略) (宁 (略) 和济街68号6楼)。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略) (宁 (略) 和济街68号6楼)举行。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 (略) (略) (http://**)、宁波 (略) 官网(http://**)上发布。
9. (略) (略) 系统使用费收 (略) (略) (http://**)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半 (略)
电\u3000\u3000话:0574-*
招标代理人:浙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楼1003
联系人:毛维蓓、梅洛、*哲杰、毛旭君
电话:0574-*
监督部门:宁波 (略)
联系方式: 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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