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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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公告

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申报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农〔2024〕125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3号)、 (略) (略)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5〕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单产提升项目)(略)元,支持一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单产提升,完成面积不少于3900亩,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不少于9750亩次。凡有意愿实施种植任务的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均可进行申报。

一、目标任务

(一)补贴面积:2025年我县粮油单产提升面积3900亩。

(二)补贴作物: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小麦、大豆、油菜为重点,兼顾谷子、高粱、向日葵等粮油作物。

(三)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00元。

二、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选择有种植意愿的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实施。

2.优先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方式,选取中等以上肥力、集中连片的土地开展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提高种植效益。

3.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300亩以上的种植户必 (略) 等新型经营主体。

4.经营主体必须遵纪守法,未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且无违法犯罪行为。能够按方案要求内容实施项目,配合 (略) 工作,提供资料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三、报名资料

1.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合作社需加盖公章;

2.合作社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土地流转合同;

4.购买种子的票据;

5.合作社和法人征信证明各1份。

四、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3月31日。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施主体的报名先后顺序排队,报满为止。

五、报名地点: (略) 龙城华府办公楼东三层。

联系人:郝俊芳 电话:1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861

附件: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灵石县 (略)

2025年3月6日

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申报表

我是    乡镇    村的农户(合作社)   ,本人自愿申报县 (略) 落实的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种植任务,并确保完成种植任务。

特此申请。

名 称

内 容

申请人

身份证号

合作社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种植面积

村委意见

村负责人: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乡镇负责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或主体名称

2025年 月 日

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申报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晋财农〔2024〕125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3号)、 (略) (略)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5〕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单产提升项目)(略)元,支持一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单产提升,完成面积不少于3900亩,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不少于9750亩次。凡有意愿实施种植任务的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均可进行申报。

一、目标任务

(一)补贴面积:2025年我县粮油单产提升面积3900亩。

(二)补贴作物: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小麦、大豆、油菜为重点,兼顾谷子、高粱、向日葵等粮油作物。

(三)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00元。

二、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选择有种植意愿的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实施。

2.优先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等方式,选取中等以上肥力、集中连片的土地开展粮油单产提升项目,提高种植效益。

3.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均可申报。300亩以上的种植户必 (略) 等新型经营主体。

4.经营主体必须遵纪守法,未被列入征信黑名单且无违法犯罪行为。能够按方案要求内容实施项目,配合 (略) 工作,提供资料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三、报名资料

1.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合作社需加盖公章;

2.合作社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土地流转合同;

4.购买种子的票据;

5.合作社和法人征信证明各1份。

四、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3月31日。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施主体的报名先后顺序排队,报满为止。

五、报名地点: (略) 龙城华府办公楼东三层。

联系人:郝俊芳 电话:1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861

附件: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灵石县 (略)

2025年3月6日

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申报表

我是    乡镇    村的农户(合作社)   ,本人自愿申报县 (略) 落实的2025年灵石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种植任务,并确保完成种植任务。

特此申请。

名 称

内 容

申请人

身份证号

合作社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种植面积

村委意见

村负责人: 年 月 日

乡镇意见

乡镇负责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或主体名称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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