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采供血试剂、专业卫生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年采供血试剂、专业卫生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CSP- (略) -2025-#、#-102
项目名称:2025年采供血试剂、专业卫生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包2: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包3: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包4: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包5: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次性病毒灭活耗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2(病毒灭活耗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3(血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4(试剂及质控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2)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字号产品注册证及完整的授权链,且授权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非医疗器械除外)。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5(检测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2)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字号产品注册证及完整的授权链,且授权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非医疗器械除外)。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 (略) 场监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盖章签字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线下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应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名称: (略) 中心血站
地址: (略) (略) (略) 5号
联系方式:0913-#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37号class公馆B栋1103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贺培文、张海燕
电话:029-#
(略)
2025年03月06日
2025年采供血试剂、专业卫生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CSP- (略) -2025-#、#-102
项目名称:2025年采供血试剂、专业卫生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包2: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包3: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包4: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包5: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次性病毒灭活耗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2(病毒灭活耗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3(血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4(试剂及质控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2)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字号产品注册证及完整的授权链,且授权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非医疗器械除外)。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合同包5(检测试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投标人不得为 (略) 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1)若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12)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字号产品注册证及完整的授权链,且授权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非医疗器械除外)。
(1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 (略) (以下简称“ (略) ”),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 (略) (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略) 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略) 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 (略) 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 (略) 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 (略) 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 (略) 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 (略)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 (略) -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 (略) 场监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
(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 (略)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盖章签字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 线下递交的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应与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线上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名称: (略) 中心血站
地址: (略) (略) (略) 5号
联系方式:0913-#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37号公馆B栋1103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贺培文、张海燕
电话:029-#
(略)
2025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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