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是党中央布置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立法工作,这一工作将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锚定新的法治航向。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将在本届全国人大期间提请审议并获通过,为此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
公益力量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的参与方。为更好地发挥公益力量在我国环境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作用,青山公益专项基金拟开展“
青山公益助力环境立法法典化若干问题研究资助计划”,旨在支持各界为国家立法机关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建言献策,助力公众依法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环节参与讨论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
2020年以来系统地开展过环境法典化编纂和环境法律体系化研究,为国家环境法典编纂理论和实践作出重要贡献,具有较高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研究水平和较强组织协调(协同)能力、服从总体安排的单位。
(二)资助内容
围绕环境立法法典化若干问题开展专门研究,并结合国内外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背景对未来发布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框架、结构和条文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提交相关专题论证报告和意见建议等成果。
(三)资助形式
具体形式包括专题研究、实地调研、举行研讨会和撰写论证报告和意见建议等。
(四)资助金额及周期
根据申报项目的研究强度,资助分为两个层级,第一层级不超过*元,第二层级不超过*元,具体资助数量和金额将根据最终评审情况确定,资助总金额不超过*元。资助周期拟为9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顺延项目周期。
(五)资助成果和目标
受资助单位应当结合申报选题、围绕全国人大公开发布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要求,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相应篇章框架、结构和条文等内容进行研讨,形成相应的意见建议及其论证报告等。
三、预算列支
预算可列支与资助内容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人员费、资料费、管理费、税费等。管理费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预算的10%。
四、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本公告资助对象范围内具有全面把握实施申报项目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
2.项目负责人须有丰富的主持和参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经验,具有组织协调开展符合本资助要求的项目研究能力;
3.项目核心成员具有不少于三名符合第四项2条要求的外单位专家学者,且不得重复参与申报本资助计划的其他项目;
4.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提交财务报告。
五、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单位须填写《青山公益助力环境立法法典化若干问题研究资助计划申报表》(见附件)。
六、资助流程
1.发布资助征集公告;
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3.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专业评审,根据专家评分确定拟资助单位;
4.对拟资助单位进行公示;
5.与拟确定的受资助单位签署协议,拨付资助款项;
6.对受资助单位进行跟踪评估。
七、申报方式
1.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签字盖章后的《青山公益助力环境立法法典化若干问题研究资助计划申报表》扫描为PDF版本,发送并抄送至下列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环境立法法典化若干问题研究资助计划申报表”。申报表应当签字盖章后装订纸质材料2份(1份为盖章原件,另1份可为盖章复印件)邮寄至以下邮寄地址。
2.联 系 人:孙老师
3.联系电话(同为咨询电话):010-*
4.联系邮箱:*@*ttp://** *@*q.com
5.邮寄地址: (略) (略) 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708室,葛晴,*
八、征集时间
2025年3月4日起至17日止,以盖章的电子材料收到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