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延长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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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项目延长报名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略)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包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肉类(含禽蛋饮品牛奶)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略) (五区三县及 (略) )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

蔬菜、水果、豆制品

3

调料干副类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无;

3.最高限价:以发 (略) 场价为最高限价;

4.本项目共3包,每包确定5 家供应商中标,每包中标数量比例按1:3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各自报价执行。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资质,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最多投2个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2、3包均适用)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供应商须在 (略) 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10.本项目特定资格(适用于包1、包2、包3):①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许可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经营备案》。②供应商须在项目 (略) 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须提供证明材料:1.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产权证明,非供应商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租赁房屋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至少一笔租赁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实景照片不少于三张。3.自有场地证明使用权证必须与投标人一致,租赁合同(略)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第1、2、3包均适用)

(一)原申领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每日上午00:00至12:59,下午13:00至23:29,现申领时间延长至2025年3月9日中午12:00。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送,*@*q.com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详见附件1)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许可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经营备案》。

(2)供应商须在项目 (略) 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须提供证明材料:1.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产权证明,非供应商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租赁房屋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至少一笔租赁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实景照片不少于三张。3.自有场地证明使用权证必须与投标人一致,租赁合同(略)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四)申领方式(第1、2、3包均适用)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第包)+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com。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备注: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招标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第1、2、3包均适用)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3月24日8 时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3月24日9 时0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5楼第22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第1、2、3包均适用)

(一)开标时间:2025 年3月24日9 时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5楼第22开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助理冯助理

办公电话:0931-(略) 0931-(略)

地址: (略)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931-(略)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站

2025年3月6日

(略) 址下载附件
, (略) ,甘肃, (略) ,兰州,093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略)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包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肉类(含禽蛋饮品牛奶)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略) (五区三县及 (略) )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

蔬菜、水果、豆制品

3

调料干副类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无;

3.最高限价:以发 (略) 场价为最高限价;

4.本项目共3包,每包确定5 家供应商中标,每包中标数量比例按1:3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各自报价执行。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资质,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最多投2个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2、3包均适用)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供应商须在 (略) 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10.本项目特定资格(适用于包1、包2、包3):①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许可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经营备案》。②供应商须在项目 (略) 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须提供证明材料:1.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产权证明,非供应商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租赁房屋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至少一笔租赁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实景照片不少于三张。3.自有场地证明使用权证必须与投标人一致,租赁合同(略)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第1、2、3包均适用)

(一)原申领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3月5日,每日上午00:00至12:59,下午13:00至23:29,现申领时间延长至2025年3月9日中午12:00。

(二)申领地点:网上发送,*@*q.com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详见附件1)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7)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许可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特许经营备案》。

(2)供应商须在项目 (略) 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须提供证明材料:1.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产权证明,非供应商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租赁房屋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至少一笔租赁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提供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实景照片不少于三张。3.自有场地证明使用权证必须与投标人一致,租赁合同(略)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四)申领方式(第1、2、3包均适用)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第包)+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q.com。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备注: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招标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第1、2、3包均适用)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5 年3月24日8 时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3月24日9 时00 分。

(三)投标地点: (略) 5楼第22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第1、2、3包均适用)

(一)开标时间:2025 年3月24日9 时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5楼第22开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助理冯助理

办公电话:0931-(略) 0931-(略)

地址: (略) (略)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931-(略)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站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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