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集团极致能效提升及超低排放质控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略) 极致能效提升及超低排放质控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极致能效提升及超低排放质控技术咨询服务(编号:GXJD-(略)BB(略)),招标人为广西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117号柳钢本部、 (略) (略) 北部湾大道196号广西钢铁现有 (略) 内。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柳州本部“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工序/设备”和广西钢铁“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验收并通过中钢协公示和授牌,柳州本部和广西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通过中钢协公示后止。
2.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按时、按质地完成广西钢铁全流程《能效水平评价及能效提升报告》,柳州本部“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工序/设备”和广西钢铁“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验收并通过中钢协公示和授牌,柳州本部和广西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通过中钢协公示。
2.4 招标范围: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推进广西钢铁能效水平评价及能效提升工作,完成柳州本部“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工序/设备”、广西钢铁“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验收并通过中钢协公示和授牌。并为柳州本部及广西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及优化建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②通过全国投资 (略) 进行备案,咨询专业:冶金(含钢铁、有色)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项能效标杆能力诊断(或评估)业绩或至少有1项超低排放评估质量控制业绩。(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其通过中钢 (略) 站截图为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主要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否则提交无效)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5年3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5年3月14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4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略)-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 (略) 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 (略)
银行账号:(略)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略) 117号柳钢销售中心六楼602室(接收人:梁海凤;电话:0772-(略))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略)-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http://**:(略)/#/index)、 (略) (http://**)、广西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 招标人:广西 (略) |
地址: (略) (略) 11 (略) 2楼209室 | 地址: (略) (略) 117号 |
联系人:梁海凤、蓝高艳 | 联系人:尹工 |
电话:0772-(略) | 电话:0772-(略) |
电子邮件:*@*63.com |
2025年3月7日
(略) 极致能效提升及超低排放质控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极致能效提升及超低排放质控技术咨询服务(编号:GXJD-(略)BB(略)),招标人为广西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117号柳钢本部、 (略) (略) 北部湾大道196号广西钢铁现有 (略) 内。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柳州本部“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工序/设备”和广西钢铁“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验收并通过中钢协公示和授牌,柳州本部和广西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通过中钢协公示后止。
2.3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按时、按质地完成广西钢铁全流程《能效水平评价及能效提升报告》,柳州本部“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工序/设备”和广西钢铁“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验收并通过中钢协公示和授牌,柳州本部和广西钢铁全流程超低排放通过中钢协公示。
2.4 招标范围: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推进广西钢铁能效水平评价及能效提升工作,完成柳州本部“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工序/设备”、广西钢铁“双碳最佳实践能效标杆示范企业”验收并通过中钢协公示和授牌。并为柳州本部及广西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及优化建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②通过全国投资 (略) 进行备案,咨询专业:冶金(含钢铁、有色)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项能效标杆能力诊断(或评估)业绩或至少有1项超低排放评估质量控制业绩。(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其通过中钢 (略) 站截图为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主要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否则提交无效)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5年3月7日8时30分起至2025年3月14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4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略)-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 (略) 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 (略)
银行账号:(略)3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略) 117号柳钢销售中心六楼602室(接收人:梁海凤;电话:0772-(略))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略)-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 (略) http://**:(略)/#/index)、 (略) (http://**)、广西 (略) http://**)、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 招标人:广西 (略) |
地址: (略) (略) 11 (略) 2楼209室 | 地址: (略) (略) 117号 |
联系人:梁海凤、蓝高艳 | 联系人:尹工 |
电话:0772-(略) | 电话:0772-(略) |
电子邮件:*@*63.com |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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