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倒桑树街123号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概念方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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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倒桑树街123号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概念方案征集

成都市武侯区倒桑树街123号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略) (略) 倒桑树街123号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概念方案拟进行公开征集,本项目业主为 (略) ,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根据 (略) 与成都汇厦 (略) 签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508工厂职工住房整体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本项目征集人为成都汇厦 (略) ,征集代理机构为四川鑫森 (略) 。本项目选聘由征集人负责,合同由第二阶段方案评审中排名第一的应征人与业主签订完成。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1.1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倒桑树街123号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概念方案征集。

1.2 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成 (略) ,地块北临锦江 (略) ,西临611所(军 (略) ),南临雷剑宾馆(军 (略) ),东侧紧 (略) ,用地面积约(略)平方米(约34亩)。

1.3 工作内容:形成本项目建筑规划概念方案并配合征集 (略) (略) (略) 的规划咨询及按照征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各应征人应充分响应征集要求,第一阶段初步评审选出不超过5名应征人,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应征人根据评审意见继续完善概念方案;征集人将在第二阶段方案评审中选出前3名应征人,由第二阶段方案评审排名第一的应征人形成本项目建筑规划概念方案并配合征集 (略) (略) (略) 的规划咨询及按照征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1.4工期:第一阶段初步评审:报名截止后20个日历天;第二阶段方案评审:初步评审公示后20个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参加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2.1.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外国及中国港、澳、台企业应与内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征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内地设计单位。

2.1.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联合体参加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2.1.4本征集接受联合体应征。
特别说明: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家,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已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参加的提供联合体协议)

2.2 业绩要求

2.2.1 公司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1个新承接或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规模不低于(略)㎡的公共建筑概念方案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如为联合体参与应征,业绩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分别提供)。

注:(1)业绩证明材料:“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多种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时间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均须加盖应征人公章,盖章方式不作要求。应征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应真实有效,无上述业绩证明或不能满足相应要求的证明在评标时不予计分。

(3)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4)若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内容及规模,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2 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1个新承接或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规模不低于(略)㎡的公共建筑概念方案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注:(1)业绩证明材料:“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多种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时间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均须加盖应征人公章,盖章方式不作要求。应征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应真实有效,无上述业绩证明或不能满足相应要求的证明在评标时不予计分。

(3)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4)若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内容及规模,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方案征集文件领取

3.1本项目征集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应征人提供纸质征集文件。征集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 3 月 8 日9时00分到2025年 3 月 16 日16 时00分。

3.2有意向的应征人应登录“项目管理通系统内报名(网址:http://**)”免费注册,注册完成 (略) 上操作流程进行项目报名。

3.3获取征集文件时须将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打包上传系统: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
【3】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参加提供)。

注:开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

(4)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略)(人民币:(略)佰元整),售后不退。

若本次领取征集文件的第一阶段应征人少于3家,征集人将重新组织本次征集活动。

、其他事宜

4.1 争议及保密

4.1.1 争议

本征集文件、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仲裁 (略) 仲裁委员会。

4.1.2 保密

4.1.2.1 参加本次征集工作的专家评委、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征集工作的过程、内容、组织及征集人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4.1.2.2 征集工作结束前,任何人员或应征人如未得到征集人书面许可,不可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应征方案。

4.2 知识产权和解释权

4.2.1 知识产权

4.2.1.1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全部应征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机密。

4.2.1.2 应征人应保证其应征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

4.2.1.3 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全部责任由应征人承担。

4.2.1.4 征集人有权对征集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开展示、网络发布、出版和使用。

4.2.2 解释权

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征集方式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概念方案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方案评审两个阶段进行。

初步评审阶段应征文件的得分超过80分(含)视为通过初步评审,低于80分(不含)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应征人超过5名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推荐前 5 名应征人(如总得分一致的,方案部分得分高的优先)进入第二阶段方案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应征人少于 5 名但不少于 3 名时,通过初步评审的全部应征人进入方案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应征人数量少于 3 名时,征集人将重新组织本次征集活动。

5.2 征集公告及初步评审公示、方案评审公示在成都产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https:///)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成都汇厦 (略)

地 址: (略) (略) 工投国宾总部基地3号楼6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略)

征集代理机构:四川鑫森 (略)

地 址: (略) (略) 天府三街新希望国际A座1406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略)

标段名称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平台服务费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成都市武侯区倒桑树街123号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概念方案征集 2025-03-08 09:00:00 2025-03-16 16:00:00 500.00 0.00 0000-00-00 00:00:00 2025-04-0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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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倒桑树街123号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概念方案征集公告

(略) (略) 倒桑树街123号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概念方案拟进行公开征集,本项目业主为 (略) ,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根据 (略) 与成都汇厦 (略) 签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508工厂职工住房整体改造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本项目征集人为成都汇厦 (略) ,征集代理机构为四川鑫森 (略) 。本项目选聘由征集人负责,合同由第二阶段方案评审中排名第一的应征人与业主签订完成。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1.1 项目名称:成都市武侯区倒桑树街123号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概念方案征集。

1.2 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成 (略) ,地块北临锦江 (略) ,西临611所(军 (略) ),南临雷剑宾馆(军 (略) ),东侧紧 (略) ,用地面积约(略)平方米(约34亩)。

1.3 工作内容:形成本项目建筑规划概念方案并配合征集 (略) (略) (略) 的规划咨询及按照征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各应征人应充分响应征集要求,第一阶段初步评审选出不超过5名应征人,通过第一阶段评审的应征人根据评审意见继续完善概念方案;征集人将在第二阶段方案评审中选出前3名应征人,由第二阶段方案评审排名第一的应征人形成本项目建筑规划概念方案并配合征集 (略) (略) (略) 的规划咨询及按照征集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1.4工期:第一阶段初步评审:报名截止后20个日历天;第二阶段方案评审:初步评审公示后20个日历天。

二、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参加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2.1.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外国及中国港、澳、台企业应与内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征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内地设计单位。

2.1.3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联合体参加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2.1.4本征集接受联合体应征。
特别说明:本次方案征集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 家,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略)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已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参加的提供联合体协议)

2.2 业绩要求

2.2.1 公司业绩: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1个新承接或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规模不低于(略)㎡的公共建筑概念方案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如为联合体参与应征,业绩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分别提供)。

注:(1)业绩证明材料:“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多种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时间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均须加盖应征人公章,盖章方式不作要求。应征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应真实有效,无上述业绩证明或不能满足相应要求的证明在评标时不予计分。

(3)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4)若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内容及规模,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2 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以来)1个新承接或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规模不低于(略)㎡的公共建筑概念方案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注:(1)业绩证明材料:“新承接或正在实施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多种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时间以合同(或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和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业主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2)以上业绩证明资料均须加盖应征人公章,盖章方式不作要求。应征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应真实有效,无上述业绩证明或不能满足相应要求的证明在评标时不予计分。

(3)所提供类似工程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均无效。

(4)若合同复印件无法体现内容及规模,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业主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原件备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方案征集文件领取

3.1本项目征集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应征人提供纸质征集文件。征集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 3 月 8 日9时00分到2025年 3 月 16 日16 时00分。

3.2有意向的应征人应登录“项目管理通系统内报名(网址:http://**)”免费注册,注册完成 (略) 上操作流程进行项目报名。

3.3获取征集文件时须将下列有效证明文件(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打包上传系统: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或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
【3】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参加提供)。

注:开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

(4)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人民币(略)(人民币:(略)佰元整),售后不退。

若本次领取征集文件的第一阶段应征人少于3家,征集人将重新组织本次征集活动。

、其他事宜

4.1 争议及保密

4.1.1 争议

本征集文件、合同履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仲裁 (略) 仲裁委员会。

4.1.2 保密

4.1.2.1 参加本次征集工作的专家评委、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征集工作的过程、内容、组织及征集人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4.1.2.2 征集工作结束前,任何人员或应征人如未得到征集人书面许可,不可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应征方案。

4.2 知识产权和解释权

4.2.1 知识产权

4.2.1.1 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全部应征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机密。

4.2.1.2 应征人应保证其应征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

4.2.1.3 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全部责任由应征人承担。

4.2.1.4 征集人有权对征集方案进行任何形式的公开展示、网络发布、出版和使用。

4.2.2 解释权

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

、征集方式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概念方案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方案评审两个阶段进行。

初步评审阶段应征文件的得分超过80分(含)视为通过初步评审,低于80分(不含)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应征人超过5名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推荐前 5 名应征人(如总得分一致的,方案部分得分高的优先)进入第二阶段方案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应征人少于 5 名但不少于 3 名时,通过初步评审的全部应征人进入方案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应征人数量少于 3 名时,征集人将重新组织本次征集活动。

5.2 征集公告及初步评审公示、方案评审公示在成都产 (略) (略) (http://**)、中国 (略) (http://**)、(https:///)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成都汇厦 (略)

地 址: (略) (略) 工投国宾总部基地3号楼6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略)

征集代理机构:四川鑫森 (略)

地 址: (略) (略) 天府三街新希望国际A座1406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略)

标段名称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平台服务费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成都市武侯区倒桑树街123号建设商品住宅、商业用房、附属设施及绿化工程项目概念方案征集 2025-03-08 09:00:00 2025-03-16 16:00:00 500.00 0.00 0000-00-00 00:00:00 2025-04-0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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