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长乐区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 (略)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 (略)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全区域内18个(乡镇、街道),196家单位;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②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 (略) 理;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08:30:00 至2025年3月13日18:00:00到 (略)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3月2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 (略) (略) 首占镇正源财富广场1#楼615;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
电 话:0591-*,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首占镇正源财富广场1#楼615
电 话:* 联系人:方工
长乐区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 (略)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 (略)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全区域内18个(乡镇、街道),196家单位;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①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②投标人投标时若出现被列入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按否 (略) 理;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略) 〔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7日08:30:00 至2025年3月13日18:00:00到 (略) 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万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元以下(含*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电汇或者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 (略) 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3月2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 (略) (略) 首占镇正源财富广场1#楼615;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
电 话:0591-*,传真: /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首占镇正源财富广场1#楼615
电 话:* 联系人: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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