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兹有亳州城建电 (略) (略) 快递物流综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物流仓储),已于2023年12月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证号为*401,因项目规划方案调整,需撤销原施工许可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经研究,同意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六十九、七十条规定,我局同意撤回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止,公示结束后上述施工许可证自动作废,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0558-*。
特此公告
亳州芜湖现代 (略) (略)
2025年3月7日
兹有亳州城建电 (略) (略) 快递物流综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物流仓储),已于2023年12月办理了施工许可证,证号为*401,因项目规划方案调整,需撤销原施工许可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经研究,同意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六十九、七十条规定,我局同意撤回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止,公示结束后上述施工许可证自动作废,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0558-*。
特此公告
亳州芜湖现代 (略) (略)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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