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年度路灯含路灯箱变、路灯防漏电设备和未纳入节能改造的路灯维护工程
(略) 、 (略) 、福州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山区2025-2026年度路灯(含路灯箱变、路灯防漏电设备和未纳入节能改造的路灯)维护工程 已由《 (略)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025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二)》(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2号)、《关于研究2025-2 (略) 政基础设施维护等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区政府专题会〔2025〕2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略) (略) ,建设资 (略) 财政安排经费列支,招 (略)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仓山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3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略) 照明工程 ;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 (略) 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暂定)未纳入节 (略) (略) 灯箱变、路灯防漏电设备等维护工程;内容:包含照明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不超过60 (略) (略) 照明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控制价#.33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99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它详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被邀请的投标单位于2025年3月7日至 2025年3 月13日在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2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随行易交易 (略) )打开。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3月3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万元整(¥#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参照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3〕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3 月 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下渡街 (略) 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楼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 ,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仓山 (略)
地址: (略) (略) 闽江大道126号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林芷妍、许晓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下渡街 (略) 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楼
电话:0591-#
(略) 名称:易 (略) (仓山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闽江大道126号一楼
联系电话:#、0591-#
(略) 、 (略) 、福州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山区2025-2026年度路灯(含路灯箱变、路灯防漏电设备和未纳入节能改造的路灯)维护工程 已由《 (略) 第十八届人民政府2025年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二)》(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2号)、《关于研究2025-2 (略) 政基础设施维护等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区政府专题会〔2025〕2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略) (略) ,建设资 (略) 财政安排经费列支,招 (略)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仓山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控制价#.3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略) 照明工程 ;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 (略) 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暂定)未纳入节 (略) (略) 灯箱变、路灯防漏电设备等维护工程;内容:包含照明工程等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不超过60 (略) (略) 照明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控制价#.33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99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它详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被邀请的投标单位于2025年3月7日至 2025年3 月13日在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2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随行易交易 (略) )打开。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3月3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万元整(¥#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参照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榕建筑〔2023〕1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3 月 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随行易交易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下渡街 (略) 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楼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 ,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仓山 (略)
地址: (略) (略) 闽江大道126号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 林芷妍、许晓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下渡街 (略) 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楼
电话:0591-#
(略) 名称:易 (略) (仓山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闽江大道126号一楼
联系电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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