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32-2地块停车场社会投资人-招标/资审公告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金地自在城附近N32-2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2.34亩,用地性质为S42(社会停车场用地)。拟建设地上两层+露天自走式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2121.04平方米,包括车库建筑面积约1681.44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约48.6平方米,公建面积约39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机动车位274个,其中室外211个,室内63个。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绿化、道路、室 (略) 、消防、电气等工程。
2.3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2867.*元。建设费用约1861.*元,其中由招标人出资*元,剩余资金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资金及相关设施设备、配套费用以及各类行政及事业性收费(社会投资人中标后产生的部分)由社会投资人自筹。
2.4 招标范围:N32-2地块停车场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绿化、道路、室 (略) 、消防、电气等工程,施工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为准。经营范围为利用用地红线范围内拟建的停车场及配套用房进行停车、广告、充电换电、洗车美容、汽车维修、汽车年检等有偿服务,经营活动应接受招标人监督。
2.5 项目建设模式
由招标人作为项目业主,通过BOT的合作模式引进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投资建设项目主体,并拥有停车场的经营权。合作期内由社会投资人 (略) ,自主经营,并负责多方位运营停车场资源,引入新能源汽车光储充换检一体化综合能源等基础设施,采用新建充电桩、广告、洗车美容服务等多种方式打造多功能配套商业设施。社会投资人每年支付招标人经营收入,每三年按上一年支付招标人的经营收入作为计费基数递增3%。除此之外,其余所有运营收益归社会投资人在 (略) 所有。
2.6 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自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需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1年,1年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30年,运营期满后无偿 (略) 政府指定部门或国有企业。
2.7 移交
项目合作期满后,社会投资人退出,在确保停车场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本项目经营范围内所有资产无偿 (略) 政府指定部门或国有企业。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高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8号 | 地址: | (略) (略) 跳 (略) 106号1-1 |
联系人: | 冉松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金地自在城附近N32-2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2.34亩,用地性质为S42(社会停车场用地)。拟建设地上两层+露天自走式停车场,总建筑面积约2121.04平方米,包括车库建筑面积约1681.44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约48.6平方米,公建面积约391平方米,项目建成后机动车位274个,其中室外211个,室内63个。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绿化、道路、室 (略) 、消防、电气等工程。
2.3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2867.*元。建设费用约1861.*元,其中由招标人出资*元,剩余资金包含但不限于建设资金及相关设施设备、配套费用以及各类行政及事业性收费(社会投资人中标后产生的部分)由社会投资人自筹。
2.4 招标范围:N32-2地块停车场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绿化、道路、室 (略) 、消防、电气等工程,施工内容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为准。经营范围为利用用地红线范围内拟建的停车场及配套用房进行停车、广告、充电换电、洗车美容、汽车维修、汽车年检等有偿服务,经营活动应接受招标人监督。
2.5 项目建设模式
由招标人作为项目业主,通过BOT的合作模式引进社会投资人。社会投资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投资建设项目主体,并拥有停车场的经营权。合作期内由社会投资人 (略) ,自主经营,并负责多方位运营停车场资源,引入新能源汽车光储充换检一体化综合能源等基础设施,采用新建充电桩、广告、洗车美容服务等多种方式打造多功能配套商业设施。社会投资人每年支付招标人经营收入,每三年按上一年支付招标人的经营收入作为计费基数递增3%。除此之外,其余所有运营收益归社会投资人在 (略) 所有。
2.6 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自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需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期1年,1年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30年,运营期满后无偿 (略) 政府指定部门或国有企业。
2.7 移交
项目合作期满后,社会投资人退出,在确保停车场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本项目经营范围内所有资产无偿 (略) 政府指定部门或国有企业。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高 (略) |
地址: | (略) (略) (略) 8号 | 地址: | (略) (略) 跳 (略) 106号1-1 |
联系人: | 冉松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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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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