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韵“青春之城”EOD项目—曹娥江文化艺术中心产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非政府采购的征求意见
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载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3月12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 (略) 677室,*@*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 (略) / (略) 上虞舜韵 (略)
4、联系人:赵敏铭/施先生
5、联系电话:(略)/(略)
(略) 上虞舜韵 (略)
浙江 (略)
2025年3月8日
附件信息:
水韵“青春之城”EOD项目—曹娥江文化艺术中心产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公示稿.doc (575.8 KB)
征求意见(1).doc (88.9 KB)
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照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具体工作,载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等相关事宜,授权联合体牵头人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④投标文件递交后,联合体成员不得变更。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5年3月12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 (略) 677室,*@*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 (略) / (略) 上虞舜韵 (略)
4、联系人:赵敏铭/施先生
5、联系电话:(略)/(略)
(略) 上虞舜韵 (略)
浙江 (略)
2025年3月8日
附件信息:
水韵“青春之城”EOD项目—曹娥江文化艺术中心产业综合体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公示稿.doc (575.8 KB)
征求意见(1).doc (88.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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