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度物业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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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026年度物业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清泉 (略) (略) 项目2025年、2026年度物业劳务服务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中大 (略) (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物业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略)

3、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4、招标内容及范围:提供劳务人员服务(安保人员、保洁人员、会务人员、食堂人员及消控室值班人员。)

5、招标控制价:53.(略)元/年(固定综合单价,实际人数按需求增减)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2024年近半年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有已履行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略) (略) 永阳 (略) 301号顾家欧亚达商业广场13幢北面)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2024年近半年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有已履行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人

招标人:南京清泉 (略)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 (略) (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清泉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永阳 (略) 301号顾家欧亚达商业广场13幢北面

招标人邮编:(略)

代理机构邮编:(略)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略)-805

发包人联系人:蒋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南京清泉 (略) (略) 项目2025年、2026年度物业劳务服务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中大 (略) (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2026年度物业劳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略)

3、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4、招标内容及范围:提供劳务人员服务(安保人员、保洁人员、会务人员、食堂人员及消控室值班人员。)

5、招标控制价:53.(略)元/年(固定综合单价,实际人数按需求增减)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2024年近半年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有已履行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略) (略) 永阳 (略) 301号顾家欧亚达商业广场13幢北面)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2024年近半年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2024年)有已履行与本次招标内容类似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人

招标人:南京清泉 (略)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 (略) (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清泉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永阳 (略) 301号顾家欧亚达商业广场13幢北面

招标人邮编:(略)

代理机构邮编:(略)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略)-805

发包人联系人:蒋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

发包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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