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区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洽谈公告项目编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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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区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洽谈公告项目编号30#

(略) (略) 区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30#

我院拟对“ (略) (略) 区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洽谈,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地点地点: (略) (略) ( (略) 区)

洽谈内容:

(略) 区小型土建、装饰装修改造、安装改造及应急抢修工程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及造价审核。

服务期:一年。

报价方式:

以《湖 (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为上限,按综合折扣率报价(门槛费需按综合折扣率打折)。

洽谈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取费标准,结合本单位及本咨询服务实际情况, (略) 场情况进行报价。

要求:

1.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中价协[2012]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2.工作时间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并主动配合采购人进行定期检查;

3.本项目付款方式:按季度据实结算;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洽谈人拟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洽谈人进行服务工作的组织准备、交通、食宿及办公用品等设备及其费用,由洽谈人自理。

7.洽谈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项目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服务期内提供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

二、资质资料及要求

  1. 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专项资质。
  3. 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系统文件。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业绩证明材料(近期 (略)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三、洽谈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1. 对项目的说明及报价。
  2. 洽谈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要求胶装成册,未胶装的有可能造成文件作废。

四、洽谈文件提交时间

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7日止,提交文件时间08:00--12:00,14:00--17:00。

洽谈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

采 管 办 : 027-*

现场联系人:郭 川 027-*

监督电话:027-*

地点: (略) 区行 (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

(略) (略) 区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洽谈公告 项目编号30#

我院拟对“ (略) (略) 区维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洽谈,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公司)积极参与。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服务地点地点: (略) (略) ( (略) 区)

洽谈内容:

(略) 区小型土建、装饰装修改造、安装改造及应急抢修工程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及造价审核。

服务期:一年。

报价方式:

以《湖 (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为上限,按综合折扣率报价(门槛费需按综合折扣率打折)。

洽谈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取费标准,结合本单位及本咨询服务实际情况, (略) 场情况进行报价。

要求:

1.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中价协[2012]11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2.工作时间和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并主动配合采购人进行定期检查;

3.本项目付款方式:按季度据实结算;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5.洽谈人拟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6.洽谈人进行服务工作的组织准备、交通、食宿及办公用品等设备及其费用,由洽谈人自理。

7.洽谈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项目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服务期内提供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

二、资质资料及要求

  1. 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专项资质。
  3. 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符合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系统文件。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违规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业绩证明材料(近期 (略)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三、洽谈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1. 对项目的说明及报价。
  2. 洽谈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要求胶装成册,未胶装的有可能造成文件作废。

四、洽谈文件提交时间

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7日止,提交文件时间08:00--12:00,14:00--17:00。

洽谈文件密封报送并盖骑缝章,不接受邮寄,封面注明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

采 管 办 : 027-*

现场联系人:郭 川 027-*

监督电话:027-*

地点: (略) 区行 (略) 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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