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陈本平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4年10月至11月, (略) 派出审计组对陈本平同志担任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主任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12月13日向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反馈了审计意见(屏审委办意﹝2024﹞2号)。围绕审计发现问题,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倒排整改工期,目前已按审计意见要求进行了严格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责任履行方面
(一)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
1.未履行巡林工作联络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2日、12月9日,老君山保护中心林长制办公室联络了屏山县林长制办公室,协调联络县级林长按照巡林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巡林工作。二是2024年12月19日,已制定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林长制巡林工作方案。三是保护中心分管领导杨浩已于2024年12月19日对接龙华镇政府、中都镇政府相关负责人,2025年1月10日对接新安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明确副林长工作职责和巡林任务。四是2025年1月10日,保护中心分管领导杨浩对接县政府主要领导联系人李秀林,汇报新一年巡林工作计划安排。
2.未按规定设置林长制公示牌。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2月底按照最新林长制公示牌内容,完成 (略) 保护站林长制公示牌更换。更换后的林长制公示牌将县政府主要领导列为了县级林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所涉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列为了副林长。因老君 (略) 示意图涉及保密相关要求,不宜在林长制公示牌上展示,故在林长制公示牌上 (略) 域文字描述代替示意图。
3.巡林工作执行不到位,无巡林过程记录。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2月底更新完善2023年、2024年县老君山自 (略) 林长制工作巡林过程记录台账。2025年林长制巡林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并规范记录。
二、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
(一)未按要求将管理计划和自然教育规划上报备案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2月11日将《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关于上报<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管理计划(2024年—2030年)>备案的报告》和《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关于上报<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自然教育规划(2024年—2030年)>备案的报告》报送屏山县自然资 (略) 。屏山县自然资 (略) 于2024年12月12 日形成转报文件 (略) 林 (略) ,现已将相关文件转报四川省林 (略) 备案。
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面
(一)协助有关部门科学研究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未按程序开具准入许可。
整改情况:2025年1月18日,保护中心分管领导组织科研监测股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条例》全文,深刻领会科研机构和人员进 (略) 开展相关活动的管理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完善了四川老君山三种同域雉类的生存机制研究项目备案资料。
2.部分专项调查项目未提交活动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成都 (略) 于2024年12月9日已提交调查成果;二是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于2024年12月18日已将前期调查结果反馈我单位;三是宜宾西 (略) 于2025年1月7日已将调查结果反馈我单位。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相关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一)未按要求全面完成2023年度转移支付项目建设内容,涉及资金65.47 万元
整改情况:2025年2月,经 (略) 沟通,县老君山保护中心将该笔项目结余资金(略).69元,作为存量资金于2月18日退回了县财政预算内账户。
(二)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绩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生产生活用房建设。截止2025年2月10日已完成采购需求和公告、挂网,于2025年2月21日开标。二是四川山鹧鸪人工繁育基地笼舍和野化训练笼舍建设。 (略) ,于2025年2月20日开标。三是四川山鹧鸪人工繁育基地实验室建设。已于2025年1月17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是大型宣传牌。已于2025年1月23日完成了大型宣传牌安装选址、采购询价,并签订采购合同。五是宣传册制作。已于2025年1月23日完成宣传册询价采购并签订合同。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10.35 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2月将涉及110.(略)元的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特此公告。
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
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
2025年3月10日
2024年10月至11月, (略) 派出审计组对陈本平同志担任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主任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12月13日向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反馈了审计意见(屏审委办意﹝2024﹞2号)。围绕审计发现问题,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高度重视,认真梳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倒排整改工期,目前已按审计意见要求进行了严格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责任履行方面
(一)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
1.未履行巡林工作联络责任。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2日、12月9日,老君山保护中心林长制办公室联络了屏山县林长制办公室,协调联络县级林长按照巡林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巡林工作。二是2024年12月19日,已制定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林长制巡林工作方案。三是保护中心分管领导杨浩已于2024年12月19日对接龙华镇政府、中都镇政府相关负责人,2025年1月10日对接新安镇政府相关负责人,明确副林长工作职责和巡林任务。四是2025年1月10日,保护中心分管领导杨浩对接县政府主要领导联系人李秀林,汇报新一年巡林工作计划安排。
2.未按规定设置林长制公示牌。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2月底按照最新林长制公示牌内容,完成 (略) 保护站林长制公示牌更换。更换后的林长制公示牌将县政府主要领导列为了县级林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所涉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列为了副林长。因老君 (略) 示意图涉及保密相关要求,不宜在林长制公示牌上展示,故在林长制公示牌上 (略) 域文字描述代替示意图。
3.巡林工作执行不到位,无巡林过程记录。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2月底更新完善2023年、2024年县老君山自 (略) 林长制工作巡林过程记录台账。2025年林长制巡林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并规范记录。
二、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
(一)未按要求将管理计划和自然教育规划上报备案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2月11日将《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关于上报<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管理计划(2024年—2030年)>备案的报告》和《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关于上报<四川老君山国家级自 (略) 自然教育规划(2024年—2030年)>备案的报告》报送屏山县自然资 (略) 。屏山县自然资 (略) 于2024年12月12 日形成转报文件 (略) 林 (略) ,现已将相关文件转报四川省林 (略) 备案。
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方面
(一)协助有关部门科学研究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未按程序开具准入许可。
整改情况:2025年1月18日,保护中心分管领导组织科研监测股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自 (略) 条例》全文,深刻领会科研机构和人员进 (略) 开展相关活动的管理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完善了四川老君山三种同域雉类的生存机制研究项目备案资料。
2.部分专项调查项目未提交活动成果。
整改情况:一是成都 (略) 于2024年12月9日已提交调查成果;二是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于2024年12月18日已将前期调查结果反馈我单位;三是宜宾西 (略) 于2025年1月7日已将调查结果反馈我单位。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相关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一)未按要求全面完成2023年度转移支付项目建设内容,涉及资金65.47 万元
整改情况:2025年2月,经 (略) 沟通,县老君山保护中心将该笔项目结余资金(略).69元,作为存量资金于2月18日退回了县财政预算内账户。
(二)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资金绩效不佳
整改情况:一是生产生活用房建设。截止2025年2月10日已完成采购需求和公告、挂网,于2025年2月21日开标。二是四川山鹧鸪人工繁育基地笼舍和野化训练笼舍建设。 (略) ,于2025年2月20日开标。三是四川山鹧鸪人工繁育基地实验室建设。已于2025年1月17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是大型宣传牌。已于2025年1月23日完成了大型宣传牌安装选址、采购询价,并签订采购合同。五是宣传册制作。已于2025年1月23日完成宣传册询价采购并签订合同。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10.35 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2月将涉及110.(略)元的资产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确保账实相符。
特此公告。
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
国家级自 (略) 保护中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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