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导视系统设计服务项目
湘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湘潭市中医医院文化与导视系统设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医医院文化与导视系统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TJY#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单位(元)
包名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整包 | 湘潭市中医医院文化与导视系统设计服务项目 | 1项 | #元 | 9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计并提交成果方案,相关节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期限为项目制作安装验收完成为止。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1.2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登记信息证明材料。
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承诺书。
3.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从2025年03月11日~2025年03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所述①②③项复印件资料到湘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1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上发布。
4、投标人应自行在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湘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 (略) B栋1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 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38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 (略) B栋1楼
联 系 人:李 婕
电 话:0731-#
湘 (略) (略) (略) 的委托,对湘潭市中医医院文化与导视系统设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医医院文化与导视系统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XTJY#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单位(元)
包名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整包 | 湘潭市中医医院文化与导视系统设计服务项目 | 1项 | #元 | 9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计并提交成果方案,相关节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期限为项目制作安装验收完成为止。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1.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1.2投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登记信息证明材料。
3.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承诺书。
3.1.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从2025年03月11日~2025年03月1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所述①②③项复印件资料到湘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1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 (略) 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上发布。
4、投标人应自行在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略) 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湘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 (略) B栋1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 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38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 (略) B栋1楼
联 系 人:李 婕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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