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天工集团850车间屋顶上方528块组件拆装施工项目工程的询比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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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天工集团850车间屋顶上方528块组件拆装施工项目工程的询比价采购公告

丹阳 (略)

关于江 (略) 850车间屋顶上方528块组件拆装施工

项目工程的询比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丹阳 (略) 关于江 (略) 850车间屋顶上方528块组件拆装施工项目工程,采购人为丹阳 (略)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价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丹阳 (略) 在江 (略) 屋顶上方投资建设了10MW自发自用, (略) 的光伏电站,2025年1月,因屋顶业 (略) 850车间屋顶存在塌陷的安全隐患,该屋顶(直立锁边型彩钢瓦)需进行维修改造工作, (略) 需配合拆除850车间屋顶上方组件528块(每块组件功率为295W,共计约156kW), (略) 屋顶维修改造完成后再进行恢复安装送电工作。

2.2 采购范围:

2.2.1组件拆装528块,型号规格:295W(1650*992*35)

2.2.2支架拆装1200米,型号规格:AQC-007

2.2.3桥架拆装96米,型号规格:200*100

2.2.4桥架拆装60米,型号规格:100*50

2.2.5扁铁拆装96米,型号规格:40*4

2.2.6采购新夹具1537套(包含安装),型号规格:T型夹具YC092;L=600包含垫片

2.2.7拆除旧夹具1537套,型号规格:直立锁边型彩钢瓦夹具

2.2.8采购托盘17个,型号规格:170*100

备注:以上工程范围报价为包干价,包含所有人工、保险、运输、二次搬运、吊装等费用及包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工程期限:自工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4工程地点: (略) (略) 后 (略) 888号江 (略) 850车间上方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方要求

2.6采购控制价:(略)元

2.7付款条件:拆装施工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支付90%,质保金10%,质保期1年

2.8零星工程合同及安全协议模板详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我司本次招标项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略)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符合要求;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提供三项(至少包括含工程内容的合同页、盖章页等)。

3.4供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报名时间和响应文件要求

4.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17时30分至2025年3月15日17时30分(5天)

4.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后评审前,将响应资料完整密封于档案袋中,封面标注项目名称, (略) 公章,递交至: (略) (略) 广安东街533号晋能 (略) (略) ;

或邮寄至: (略) (略) 广安东街533号晋能 (略) 。收件人:评审委员会,电话:(略)

4.3 公告结束后开始组织评审小组评审。

5.评审方式

5.1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由我司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综合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6.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三到五份)

所必须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全部加盖公章)至少包括:1、报价函;2、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本人,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 (略) 业绩;5、提供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方案及合理化建议;6、(零星工程类):施工方案、质量标准、安全管控等;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和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图; 8、提供资质要求的复印件。

7.报价函格式:

丹阳 (略) 关于江 (略) 850车间屋顶上方528块组件

拆装施工项目工程采购的报价函

丹阳 (略) :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丹阳 (略) 点击查看>>**项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元整(¥点击查看>>** 元)的报价(未税金额点击查看>>元,税金点击查看>>元,含点击查看>>的增值税)按(略)方要求或质量标准完成本项目服务/工程,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 年*月*日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晋能 (略) 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略)

9.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丹阳 (略)

(签章)

零星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承包人(全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写明工程全称(工程名称应与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写明工程全称】。

2.工程地点:【写明工程具体地点】。

3.工程内容:【写明工程具体内容】。(工程可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或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5.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2.1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据实填写】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2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发包人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时;

⑤发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三、工程质量

3.1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2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或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3.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4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发包人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税率 %);不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税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3.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竣工验收资料完备、完成竣工结算手续,付至工程价款的【90】%,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材料与设备

6.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七、发包人义务

7.1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 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7.2 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用水、电力、 (略) 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7.3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7.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八、承包人义务

8.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8.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8.3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8.4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 (略) 、水源、 (略) 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8.5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8.6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

8.7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8.8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九、缺陷责任与保修

9.1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

9.2 缺陷责任期 个月,从工程通过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3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从保证金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含延长部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9.4 在保修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复,但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并在口头通知后48小时内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 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

十、违约责任

10.1 发包人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4)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上述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

10.2 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相应调减合同价款的 【据实填写】%;延误超过【据实填写】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限时退场。承包人拒不退场的,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全部退货、返工,并调减合同价款的【据实填写】% 。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必须负责返工、修理,直至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返工后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调减合同价款的【据实填写】%,承包人除无条件退场外,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可以自行修复,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6)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调减已完工程价款的 【据实填写】%;承包人尚未施工的,发包人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和费用。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十一、反舞弊条款

11.1 本条款舞弊是指承包方人员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1.2 有下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a) 承包人行贿或发包人索取、收受贿赂或回扣;

b) 承包人串通发包人将获取交易信息,恶意中标,获取在正常情况下应由他人中标的交易事项;

c) 承包人串通发包人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d) 承包人或发包人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e) 承包人利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发包人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f) 其他损害双方经济利益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11.3 凡有以上行为的可向晋能科技纪检监察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54-(略) 举报邮箱:*@*inergy.com 

所 (略) 反舞弊小组直接收取,反舞弊小组将对每位举报人的个人资料保密,以防止他人打击报复。

十二、知识产权

12.1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2.2 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2.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三、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 (略) 起诉。

十四、其他

14.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据实填写】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据实填写】份,承包人执【据实填写】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 地 址:

承办人: 承办人:

电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 (略)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 (略)方)

一、总则

为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略) 、 (略) 及晋能 (略) 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规定,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确保人员、设备及环境安全,依据本工程(略)、(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略)(略)双方自愿签订本安全协议。

二、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度(不限于):

1、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规定、制度以及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修正)》;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第344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略) 令第373号);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略) 令第393号);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略) 令第397号);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略) 理条例》( (略) 令第493号);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略) 令第549号);

(11)《电力安全事 (略) 置 (略) 理条例》( (略) 令第599号);

(1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13)《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0〕7号);

(15)《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

(16)《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1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1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略) 令第30号);

(19)《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

(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

(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22)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23)《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1年3月30日修订)。

2、(略)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略)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三、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员死亡、重伤事故,不发生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

2、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5、不发生因施工、调试等原因造成的一般 (略) 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职业健康伤害事故;

7、不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8、 (略) 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四、(略)(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略)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管理和监督,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有全面监管责任。

2、不定期检査(略)方施工现场,对(略)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有权立即勒令其停止工作。

(二)、(略)方职责、权利和义务

(略)方承担全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1、(略)方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施工。

2、(略)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略)方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略)方负责全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略)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略)方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1)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间的事故责任的认定:

按下列不同情形认定:

a.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收取管理费用,分包方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连带管理责任,分包方负主要责任;

b.总承包方违法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

c.总承包方在施工前未按要求向分包方提供与工程施工作业有关的资料,致使分包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

d.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在同一施工现场发生机械碰撞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机械碰撞的,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所在单位负主要责任;

e.作业人员任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拆改人员所在单位负主要责任;

f.由于前期施工质量缺陷或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前期施工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2)非总承包与分包关系,在同 (略) 域的两个施工单位间的事故责任认定按下列不同情形认定:

a.双方未履行职责有过错的,由双方共同承担事故责任;

b.由于安管责任不落实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当发生安全事故的,由肇事单位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c.发生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发生碰撞损坏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事故的,由后者单位负主要责任。

若(略)方发生违法分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人员时,与之关联所引发的安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略)方承担。

(3)因(略)方责任造成(略)方和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安拆起重机械或整体脚手架等有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安全事故和设备、经济损失的,全部由(略)方负责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4)(略)方雇、租等方式使用,造成机械设备和配件、安拆起重机械或整体脚手架等有关服务单位的安全事故和设备、经济损失的,全部由(略)方负责承担。

4、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中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特殊作业环境和地下管线等可能造成损害的,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略)方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略)方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5、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6、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7、负责依法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8、负责将施工现场的办公、 (略) (略) 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 (略) 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0、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 (略) 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11、工程施工前,(略)方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2、在施工现 (略) 、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 (略) 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3、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略)方应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略)方承担,。

14、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 (略) 设置明显标志。

15、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 (略) 域。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6、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7、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略)方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并接受(略)方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严禁随意变更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需变更的,须符合有关要求并经(略)方同意。

18、工程施工中发生事故时,(略)方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承担安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涉及(略)方安全生产责任的事项。

五、 (略) 理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恰当履行上述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应及时整改,落实相关条款内容;

(二)造成对方直接经济损失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 (略) 理,并执行调查认定结果,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略)(略)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将联系内容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书面联系单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

七、施工安全奖罚

按照(略)方《相关 (略) 罚标准》执行。

八、(略)(略)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终止日期与《施工合同》一致。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略)(略)双方各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

(略)方: (略)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丹阳 (略)

关于江 (略) 850车间屋顶上方528块组件拆装施工

项目工程的询比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丹阳 (略) 关于江 (略) 850车间屋顶上方528块组件拆装施工项目工程,采购人为丹阳 (略)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价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丹阳 (略) 在江 (略) 屋顶上方投资建设了10MW自发自用, (略) 的光伏电站,2025年1月,因屋顶业 (略) 850车间屋顶存在塌陷的安全隐患,该屋顶(直立锁边型彩钢瓦)需进行维修改造工作, (略) 需配合拆除850车间屋顶上方组件528块(每块组件功率为295W,共计约156kW), (略) 屋顶维修改造完成后再进行恢复安装送电工作。

2.2 采购范围:

2.2.1组件拆装528块,型号规格:295W(1650*992*35)

2.2.2支架拆装1200米,型号规格:AQC-007

2.2.3桥架拆装96米,型号规格:200*100

2.2.4桥架拆装60米,型号规格:100*50

2.2.5扁铁拆装96米,型号规格:40*4

2.2.6采购新夹具1537套(包含安装),型号规格:T型夹具YC092;L=600包含垫片

2.2.7拆除旧夹具1537套,型号规格:直立锁边型彩钢瓦夹具

2.2.8采购托盘17个,型号规格:170*100

备注:以上工程范围报价为包干价,包含所有人工、保险、运输、二次搬运、吊装等费用及包含9%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工程期限:自工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2.4工程地点: (略) (略) 后 (略) 888号江 (略) 850车间上方

2.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方要求

2.6采购控制价:(略)元

2.7付款条件:拆装施工完成且验收通过后支付90%,质保金10%,质保期1年

2.8零星工程合同及安全协议模板详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我司本次招标项目;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略)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符合要求;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提供三项(至少包括含工程内容的合同页、盖章页等)。

3.4供 (略) 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4.报名时间和响应文件要求

4.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17时30分至2025年3月15日17时30分(5天)

4.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告后评审前,将响应资料完整密封于档案袋中,封面标注项目名称, (略) 公章,递交至: (略) (略) 广安东街533号晋能 (略) (略) ;

或邮寄至: (略) (略) 广安东街533号晋能 (略) 。收件人:评审委员会,电话:(略)

4.3 公告结束后开始组织评审小组评审。

5.评审方式

5.1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由我司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综合价格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6.响应文件要求:(一式三到五份)

所必须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全部加盖公章)至少包括:1、报价函;2、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人本人,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 (略) 业绩;5、提供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并提交切实可行的方案及合理化建议;6、(零星工程类):施工方案、质量标准、安全管控等;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和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图; 8、提供资质要求的复印件。

7.报价函格式:

丹阳 (略) 关于江 (略) 850车间屋顶上方528块组件

拆装施工项目工程采购的报价函

丹阳 (略) :

我方己仔细研究了丹阳 (略) 点击查看>>**项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元整(¥点击查看>>** 元)的报价(未税金额点击查看>>元,税金点击查看>>元,含点击查看>>的增值税)按(略)方要求或质量标准完成本项目服务/工程,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供应商:点击查看>>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 年*月*日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晋能 (略) 党群工作部

监督电话:(略)

9.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丹阳 (略)

(签章)

零星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全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承包人(全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写明工程全称(工程名称应与招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写明工程全称】。

2.工程地点:【写明工程具体地点】。

3.工程内容:【写明工程具体内容】。(工程可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内容【或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5.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2.1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据实填写】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2 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发包人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时;

⑤发包人不能按合同规定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三、工程质量

3.1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2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或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填写】。

3.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3.4 质量争议检测

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发包人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税率 %);不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税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3.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竣工验收资料完备、完成竣工结算手续,付至工程价款的【90】%,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经双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发包人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材料与设备

6.1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的,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七、发包人义务

7.1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 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

7.2 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1)将施工用水、电力、 (略) 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

(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7.3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7.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八、承包人义务

8.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8.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8.3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8.4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 (略) 、水源、 (略) 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8.5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8.6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

8.7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

8.8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九、缺陷责任与保修

9.1 在工程移交发包人后,因承包人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承包人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

9.2 缺陷责任期 个月,从工程通过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3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从保证金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含延长部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9.4 在保修期内,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应书面通知承包人予以修复,但情况紧急必须立即修复缺陷或损坏的,发包人可以口头通知承包人并在口头通知后48小时内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在 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

十、违约责任

10.1 发包人违约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人违约: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

(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

(4)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发包人发生上述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有权暂停相应部位工程施工。

10.2 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相应调减合同价款的 【据实填写】%;延误超过【据实填写】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限时退场。承包人拒不退场的,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全部退货、返工,并调减合同价款的【据实填写】% 。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必须负责返工、修理,直至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返工后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调减合同价款的【据实填写】%,承包人除无条件退场外,还应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4)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可以自行修复,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6)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调减已完工程价款的 【据实填写】%;承包人尚未施工的,发包人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和费用。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十一、反舞弊条款

11.1 本条款舞弊是指承包方人员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1.2 有下情形之一者属于舞弊行为:

a) 承包人行贿或发包人索取、收受贿赂或回扣;

b) 承包人串通发包人将获取交易信息,恶意中标,获取在正常情况下应由他人中标的交易事项;

c) 承包人串通发包人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使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d) 承包人或发包人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e) 承包人利用非正常手段获取发包人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f) 其他损害双方经济利益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11.3 凡有以上行为的可向晋能科技纪检监察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54-(略) 举报邮箱:*@*inergy.com 

所 (略) 反舞弊小组直接收取,反舞弊小组将对每位举报人的个人资料保密,以防止他人打击报复。

十二、知识产权

12.1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2.2 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2.3 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三、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 (略) 起诉。

十四、其他

14.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据实填写】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据实填写】份,承包人执【据实填写】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 地 址:

承办人: 承办人:

电话: 电 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 (略)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 (略)方)

一、总则

为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 (略) 、 (略) 及晋能 (略) 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规定,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证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确保人员、设备及环境安全,依据本工程(略)、(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略)(略)双方自愿签订本安全协议。

二、执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度(不限于):

1、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程、规定、制度以及相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修正)》;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略) 令第344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略) 令第373号);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略) 令第393号);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略) 令第397号);

(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略) 理条例》( (略) 令第493号);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略) 令第549号);

(11)《电力安全事 (略) 置 (略) 理条例》( (略) 令第599号);

(1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13)《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电监安全〔2010〕7号);

(15)《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

(16)《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

(17)《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18)《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略) 令第30号);

(19)《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

(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

(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22)建设部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 (略) 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23)《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1年3月30日修订)。

2、(略)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略)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三、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员死亡、重伤事故,不发生造成较大影响的人员群体轻伤事件;

2、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不发生重大垮(坍)塌事故;

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5、不发生因施工、调试等原因造成的一般 (略) 事故。

6、不发生环境污染、职业健康伤害事故;

7、不发生负主要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8、 (略) 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四、(略)(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略)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负责工程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管理和监督,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有全面监管责任。

2、不定期检査(略)方施工现场,对(略)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有权立即勒令其停止工作。

(二)、(略)方职责、权利和义务

(略)方承担全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1、(略)方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施工。

2、(略)方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略)方项目负责人应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略)方负责全部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略)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略)方承担事故责任的认定:

(1)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间的事故责任的认定:

按下列不同情形认定:

a.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收取管理费用,分包方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连带管理责任,分包方负主要责任;

b.总承包方违法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

c.总承包方在施工前未按要求向分包方提供与工程施工作业有关的资料,致使分包方未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发生安全事故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

d.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在同一施工现场发生机械碰撞的,总承包方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机械碰撞的,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所在单位负主要责任;

e.作业人员任意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拆改人员所在单位负主要责任;

f.由于前期施工质量缺陷或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前期施工的单位负主要责任。

(2)非总承包与分包关系,在同 (略) 域的两个施工单位间的事故责任认定按下列不同情形认定:

a.双方未履行职责有过错的,由双方共同承担事故责任;

b.由于安管责任不落实或安全技术措施不当发生安全事故的,由肇事单位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

c.发生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发生碰撞损坏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事故的,由后者单位负主要责任。

若(略)方发生违法分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人员时,与之关联所引发的安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略)方承担。

(3)因(略)方责任造成(略)方和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安拆起重机械或整体脚手架等有关第三方服务单位的安全事故和设备、经济损失的,全部由(略)方负责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4)(略)方雇、租等方式使用,造成机械设备和配件、安拆起重机械或整体脚手架等有关服务单位的安全事故和设备、经济损失的,全部由(略)方负责承担。

4、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中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特殊作业环境和地下管线等可能造成损害的,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略)方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 (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略)方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5、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6、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7、负责依法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8、负责将施工现场的办公、 (略) (略) 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 (略) 的选址应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9、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0、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 (略) 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11、工程施工前,(略)方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2、在施工现 (略) 、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 (略) 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3、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略)方应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略)方承担,。

14、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 (略) 设置明显标志。

15、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 (略) 域。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6、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7、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略)方安全生产监管规章制度,并接受(略)方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严禁随意变更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需变更的,须符合有关要求并经(略)方同意。

18、工程施工中发生事故时,(略)方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承担安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19、其他涉及(略)方安全生产责任的事项。

五、 (略) 理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恰当履行上述条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应及时整改,落实相关条款内容;

(二)造成对方直接经济损失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 (略) 理,并执行调查认定结果,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略)(略)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将联系内容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书面联系单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应。

七、施工安全奖罚

按照(略)方《相关 (略) 罚标准》执行。

八、(略)(略)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终止日期与《施工合同》一致。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执行。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略)(略)双方各执两份。

(以下无正文)

(略)方: (略)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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