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桥一矿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刘桥一矿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刘桥一矿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濉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无
1.4 招标人: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刘桥一矿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F(略)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略)
2.5 建设地点: (略) 濉溪县
2.6 建设规模: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刘桥一矿采 (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位于 (略) 濉溪县刘桥镇彭楼行政村、刘桥行政村和孟口行政村,王引河的北侧, (略) 的西侧,规划治理面积(略).60m2(2407.82亩)。复 (略) 采用“外购土方”复垦造地治理方式,通过采取耕作层剥覆、客土回填、土地翻耕、土壤培肥等工程技术手段修复损毁土地,最大限度地恢复耕地,同时完 (略) 、沟渠等配套设施,提升抗旱防涝功能, (略) ,盘活闲置土地资源。设计费197.(略)元,建设费约(略)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约(略).(略)元
2.8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含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全部工期)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壤重构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监测工程、警示防护工程等;包含设计图纸内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安装、实验、调试、总承包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完工验收、配合审计、保修、配合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
2.10 项目类别:水利工程
2.11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审查,达到施工图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略)级资质(原名称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略)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略)级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露天矿或矿井)专业(略)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略)级资质
②矿业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矿业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矿业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 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具备 / 业绩。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施工负责人具备 / 业绩。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 /
3.1.7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任务承担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注: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3.1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其他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 3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开标 四 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 (略) (略) “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濉 (略) 与012县 (略) 附近东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主任
电 话:056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时代广场大厦B幢801-805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李正
电 话:(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12-(略)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濉溪 (略) 建 (略) 十一楼
电 话:0561-(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其他事项:(1)本 (略) 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 (略) (略) ”下载“ (略) 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 (略) 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 (略) (略) ,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 (略) (略) 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 √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①如采用第一类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濉溪县徽商银行:(略)(略)
开户名: (略) ;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②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A.采用纸质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C.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保函无效。
D.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 (略) 理。
③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接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刘桥一矿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刘桥一矿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濉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无
1.4 招标人: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刘桥一矿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皖F(略)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皖F(略)
2.5 建设地点: (略) 濉溪县
2.6 建设规模: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刘桥一矿采 (略)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位于 (略) 濉溪县刘桥镇彭楼行政村、刘桥行政村和孟口行政村,王引河的北侧, (略) 的西侧,规划治理面积(略).60m2(2407.82亩)。复 (略) 采用“外购土方”复垦造地治理方式,通过采取耕作层剥覆、客土回填、土地翻耕、土壤培肥等工程技术手段修复损毁土地,最大限度地恢复耕地,同时完 (略) 、沟渠等配套设施,提升抗旱防涝功能, (略) ,盘活闲置土地资源。设计费197.(略)元,建设费约(略)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约(略).(略)元
2.8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含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等全部工期)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壤重构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监测工程、警示防护工程等;包含设计图纸内工程内容的施工、设备安装、实验、调试、总承包管理与协调、资料整理与移交、完工验收、配合审计、保修、配合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合同。
2.10 项目类别:水利工程
2.11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及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审查,达到施工图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略)级资质(原名称为: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设计(略)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略)级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露天矿或矿井)专业(略)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略)级资质
②矿业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矿业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矿业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 / 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设计负责人具备 / 业绩。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施工负责人具备 / 业绩。
3.1.5 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 /
3.1.7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任务承担方;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注: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3.1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其他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3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 (略) (略) 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略)。
4.3 招标文件价格: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3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 3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开标 四 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 (略) (略) “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濉溪县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濉 (略) 与012县 (略) 附近东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主任
电 话:0561-(略)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时代广场大厦B幢801-805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李正
电 话:(略)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略)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12-(略)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濉溪 (略) 建 (略) 十一楼
电 话:0561-(略)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其他事项:(1)本 (略) 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 (略) (略) ”下载“ (略) 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 (略) 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 (略) (略) ,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 (略) (略) 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具体如下: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 √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①如采用第一类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濉溪县徽商银行:(略)(略)
开户名: (略) ;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②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A.采用纸质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
B.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影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C.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保函无效。
D.中标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 (略) 理。
③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接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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