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宿办楼和住宅楼西秦公司小区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宿办楼和住宅楼西秦公司小区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长 (略) 宿办楼和住宅楼(西秦 (略) )项目位 (略) 西长安街以北、 (略) 以西、 (略) (略) 东侧,建设单位为长 (略) 。按 (略) 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7906.476㎡,均为地上(其中住宅5527.837㎡,商业366.665㎡,办公2011.974㎡)。用地面积3941.89㎡,容积率为2.01,建筑密度38.88%。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1#住宅楼,住宅,地上6层,建筑面积2738.356㎡;

2.2#住宅楼,住宅,地上6层,建筑面积2789.481㎡;

3.3#商办楼,商业办公,地上5层,1层为商业,2-5层为办公,建筑面积1894.024㎡;

4.4#办公楼,办公,地上2层,建筑面积484.615㎡。

三、配套公建情况

该项目未审批、未建设配套公建。

四、车位信息

该项目原审批车位18个,实际建设34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该项目4#办公楼未按审批许可规定内容进行建设, (略) 自然资 (略) (略) 于2024年11月4日 (略) (略) 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 (略) 罚。

六、日照分析情况

住宅建筑自身共计12户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对周边现状住宅建筑共计20户产生日照影响,其中16户由满足大寒日2.0小时到不满足,4户由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被加重。

七、现状问题

1.占地问题。该项目实际占地5.754亩,3#楼占 (略) 红线0.159亩,占压建筑面积352.253平方米。经研判占压部分无法整改,建议按现状保留,本次核实确认面积为现状面积。

2.建筑性质与用地性质不符。依据“一张图”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性质3#楼为商业办公,4#楼为办公。

3.绿地率为5.84%,小于《城 (略) 规划涉及规范》不小于30%的要求。

4.非机动车56个,原审批未约定非机动车个数。

5.退间距问题。1#住宅楼与北侧现状5层住宅楼、4#办公楼与西侧现状3层建筑平行间距;4#办公楼与3#商办楼垂直间距;1#住宅楼与东侧现状2层建筑、2#住宅楼与西侧现状6层住宅垂直间距不满足《城 (略) 规划设计规范》(1993版)要求。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4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 (略) (略) (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 (略) 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5年3月10日

长 (略) 宿办楼和住宅楼(西秦 (略) )项目位 (略) 西长安街以北、 (略) 以西、 (略) (略) 东侧,建设单位为长 (略) 。按 (略) 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7906.476㎡,均为地上(其中住宅5527.837㎡,商业366.665㎡,办公2011.974㎡)。用地面积3941.89㎡,容积率为2.01,建筑密度38.88%。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1#住宅楼,住宅,地上6层,建筑面积2738.356㎡;

2.2#住宅楼,住宅,地上6层,建筑面积2789.481㎡;

3.3#商办楼,商业办公,地上5层,1层为商业,2-5层为办公,建筑面积1894.024㎡;

4.4#办公楼,办公,地上2层,建筑面积484.615㎡。

三、配套公建情况

该项目未审批、未建设配套公建。

四、车位信息

该项目原审批车位18个,实际建设34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该项目4#办公楼未按审批许可规定内容进行建设, (略) 自然资 (略) (略) 于2024年11月4日 (略) (略) 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 (略) 罚。

六、日照分析情况

住宅建筑自身共计12户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对周边现状住宅建筑共计20户产生日照影响,其中16户由满足大寒日2.0小时到不满足,4户由不满足大寒日2.0小时被加重。

七、现状问题

1.占地问题。该项目实际占地5.754亩,3#楼占 (略) 红线0.159亩,占压建筑面积352.253平方米。经研判占压部分无法整改,建议按现状保留,本次核实确认面积为现状面积。

2.建筑性质与用地性质不符。依据“一张图”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性质3#楼为商业办公,4#楼为办公。

3.绿地率为5.84%,小于《城 (略) 规划涉及规范》不小于30%的要求。

4.非机动车56个,原审批未约定非机动车个数。

5.退间距问题。1#住宅楼与北侧现状5层住宅楼、4#办公楼与西侧现状3层建筑平行间距;4#办公楼与3#商办楼垂直间距;1#住宅楼与东侧现状2层建筑、2#住宅楼与西侧现状6层住宅垂直间距不满足《城 (略) 规划设计规范》(1993版)要求。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24日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 (略) (略) (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 (略) 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5年3月1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