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北部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为北部 (略) 购置1台32吨电动叉车,主要用于货物的装卸、搬运等作业,以 (略) 南 (略) 的作业需求。
2.2.招标范围:1台全新的32吨电动叉车,包含设计、制造、部装、总装、试车、发货运输至现场、现场卸车、安装和测试、试验、特种设备报检、验收及技术服务(交钥匙工程)。
2.3.交货地点:北部 (略) 南 (略) 。
2.4.总工期: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生产或销售该型设备资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获得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所投招标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具有符合本招标设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如果列明产品系国外生产制造,原装全进口的,不属此许可证约束。
如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具有符合本招标设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如果列明产品系国外生产制造,原装全进口的,不属此许可证约束。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台叉车(32吨或以上)的销售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以投标设备制造商销售业绩为准,业绩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计算,业绩证明材料为销售合同复印件,销售合同应注明销售设备品牌、型号(或额定起重能力)、销售数量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等方面的资金,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 (略) 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 (略) 罚期内;
(2)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投标人信用信息报告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取消其相关投标资格。若同一生产制造厂商的同一型号产品同时出现两家授权单位,两家单位的投标均作无 (略) 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略) 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广西 (略) 1306室购买招标文件;可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771-(略)),需按招标公告4.*@*63.com邮箱后与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 (略) ;
开户银行:建 (略) 分行营业部;
帐 号:(略)(略)。
4.3文件领取:现场购买的,购买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的,购买人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委托人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收件地址、*@*63.com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购买人承担),同时把招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日 09时 00分,地点 (略) (略) (略) 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131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 (略) 》(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9000//)、《 (略) 》(http://**)和广西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北部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 (略) |
地址: | (略) (略) 兴港镇金港大道1号 | 地 址: | (略) (略) (略) 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1306室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0779-(略) | 电 话: | 0771-(略) |
邮箱: | *@*q.com | 邮 箱: | *@*63.com |
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北部 (略) 纪委,监督电话:0779-(略)、 0779-(略)。
2025 年 3 月 10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北部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2吨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为北部 (略) 购置1台32吨电动叉车,主要用于货物的装卸、搬运等作业,以 (略) 南 (略) 的作业需求。
2.2.招标范围:1台全新的32吨电动叉车,包含设计、制造、部装、总装、试车、发货运输至现场、现场卸车、安装和测试、试验、特种设备报检、验收及技术服务(交钥匙工程)。
2.3.交货地点:北部 (略) 南 (略) 。
2.4.总工期: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生产或销售该型设备资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获得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所投招标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具有符合本招标设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如果列明产品系国外生产制造,原装全进口的,不属此许可证约束。
如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具有符合本招标设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如果列明产品系国外生产制造,原装全进口的,不属此许可证约束。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台叉车(32吨或以上)的销售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以投标设备制造商销售业绩为准,业绩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计算,业绩证明材料为销售合同复印件,销售合同应注明销售设备品牌、型号(或额定起重能力)、销售数量等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
(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等方面的资金,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 (略) 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 (略) 罚期内;
(2) (略) 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没有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投标人信用信息报告附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取消其相关投标资格。若同一生产制造厂商的同一型号产品同时出现两家授权单位,两家单位的投标均作无 (略) 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7日每天8:00至12:00,14:30至17:3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略) 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广西 (略) 1306室购买招标文件;可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电话:0771-(略)),需按招标公告4.*@*63.com邮箱后与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确认。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购买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 (略) ;
开户银行:建 (略) 分行营业部;
帐 号:(略)(略)。
4.3文件领取:现场购买的,购买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电话联系购买招标文件的,购买人须将本人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委托人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收件地址、*@*63.com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招标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购买人承担),同时把招标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2日 09时 00分,地点 (略) (略) (略) 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1312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 (略) 》(http:///)、《广西壮 (略) (略) 》(http://**:9000//)、《 (略) 》(http://**)和广西 (略) 网站(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北部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 (略) |
地址: | (略) (略) 兴港镇金港大道1号 | 地 址: | (略) (略) (略) 20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3楼1306室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陈工 |
电话: | 0779-(略) | 电 话: | 0771-(略) |
邮箱: | *@*q.com | 邮 箱: | *@*63.com |
8.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北部 (略) 纪委,监督电话:0779-(略)、 0779-(略)。
2025 年 3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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