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系统货物采购项目A包、B包、C包公开招标
项目概括 |
(略) 教 (略) 教体系统货物采购项目(A包、B包、C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廊坊公共 (略) ” 【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2、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http://**_hb/memberLogin/memberLogin.jspx?Type=1)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 (略) ”,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 (略) (网址:http://** )” (略) 首页“通知通告”中“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略); 3、 (略) 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 (略) 【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 (略) ”,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 (略) 公告《 (略)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4、本项目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采用“盲评”形式,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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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教 (略) 教体系统货物采购项目(A包、B包、C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廊坊公共 (略) ” 【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2、已在河北省 (略) 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http://**_hb/memberLogin/memberLogin.jspx?Type=1)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 (略) ”,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政府采购”选项下,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 (略) (网址:http://** )” (略) 首页“通知通告”中“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6-(略); 3、 (略) 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 (略) 【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注:投标人登录“ (略) 公共 (略) ”,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 (略) 公告《 (略)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4、本项目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文件规定,采用“盲评”形式,即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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