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车务段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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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车务段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车务段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5-0081-GK)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宁波车务段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改造工程已 (略) (略) 计划统计部以《 (略) (略) 关于下达2 (略) 技术改造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上铁计统〔2025〕69号)批准实施, (略) 技术改造资金,招标人 (略) (略) 宁波车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铁路宁波站

2.2项目内容

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整体升级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

(1)综合显示系统:进站大屏、进站检票屏、PDP屏、站台屏、出站大屏、售票窗口屏和票额屏等。

(2)客运广播系统:广播管理主机、 (略) 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等。

(3)电源系统:1)宁波站信息机房;2)宁波站站台配线间机房。

(4)电缆及防护。

本项目动态标识的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与静态标识进行协同与配合。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 (略) (略) ( (略) 、铁道部适行,以下均 (略) )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 (略)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 (略)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略) 客站引导、广播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维护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经验及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 (略) 大、中型车站营业线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施工业绩, (略) 大、中型车站营业线动态、静态标识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 (略) 车站名称、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材料中须明确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履行进度,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若合同 (略) 运输站段,可由合同*方 (略) 专业主管部门 (略) 专业主管部门开具业绩良好证明,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4)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建造师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2)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4)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 (略) 大、中型车站营业线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施工业绩, (略) 大、中型车站营业线动态和静态标识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 (略) 车站名称、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5)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技术负责人要求

1)人员职称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类(机电工程、电气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设备工程、机电一体化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职称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安全负责人要求

1)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略) 营业线施工主要人员)须具备有效 (略) (略) 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 (略) (略) 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1年度和2022年度和2023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 (略) 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 (略) 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 (略) 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9)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0)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6日。

4.2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按照标段发售,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或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标书款”,如“XX单位+2025-0081-GK+标书款”。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支付招标文件款项。

4.3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需提供上述材料,其中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为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

上述材料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依照本公告附件“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5-0081-GK+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4月01日9时30分。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为 (略) (略) (略) 768号7楼708室。

7.2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投标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8.1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同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

8.3开标方式: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十分钟进入“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调试设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 (略) (http://**)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宁波车务段

地址: (略) (略) (略) 40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上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68号

邮编:*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571-*

电子邮箱:*@*26.com

银行户名:上 (略) (略)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报名表

招标人: (略) (略) 宁波车务段

招标代理:上 (略) (略)

2025年3月11日

,上海,宁波

上海局集团公司宁波车务段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GCHDJL-2025-0081-GK)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宁波车务段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改造工程已 (略) (略) 计划统计部以《 (略) (略) 关于下达2 (略) 技术改造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上铁计统〔2025〕69号)批准实施, (略) 技术改造资金,招标人 (略) (略) 宁波车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铁路宁波站

2.2项目内容

宁波站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整体升级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

(1)综合显示系统:进站大屏、进站检票屏、PDP屏、站台屏、出站大屏、售票窗口屏和票额屏等。

(2)客运广播系统:广播管理主机、 (略) 理器、功率放大器和扬声器等。

(3)电源系统:1)宁波站信息机房;2)宁波站站台配线间机房。

(4)电缆及防护。

本项目动态标识的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与静态标识进行协同与配合。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 (略) (略) ( (略) 、铁道部适行,以下均 (略) )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 (略)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本项目 (略) 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略) 客站引导、广播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维护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经验及能力。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3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 (略) 大、中型车站营业线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施工业绩, (略) 大、中型车站营业线动态、静态标识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和合同*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 (略) 车站名称、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方开具的业绩良好证明材料中须明确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履行进度,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若合同 (略) 运输站段,可由合同*方 (略) 专业主管部门 (略) 专业主管部门开具业绩良好证明,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部门章)。(4)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4 拟派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建造师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2)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4)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 (略) 大、中型车站营业线综合引导、广播系统施工业绩, (略) 大、中型车站营业线动态和静态标识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 (略) 车站名称、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5)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2)技术负责人要求

1)人员职称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类(机电工程、电气工程、电气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设备工程、机电一体化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的职称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3)安全负责人要求

1)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人员社保要求:安全负责人须具有2024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3)投标人拟派驻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要求

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营业线(邻近营业线)施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略) 营业线施工主要人员)须具备有效 (略) (略) 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证明材料:有效 (略) (略) 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3.5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2021年度和2022年度和2023年度内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投标 (略) 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4)投标 (略) 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 (略) 罚期限内。

(5)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9)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10)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

(11)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为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3月16日。

4.2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招标文件按照标段发售,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或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标书款”,如“XX单位+2025-0081-GK+标书款”。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支付招标文件款项。

4.3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除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报名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若本次招标为本项目重新招标,已购买过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仍需提供上述材料,其中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为本项目往次招标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

上述材料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内,依照本公告附件“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见本公告第十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5-0081-GK+报名资料”。

5.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4月01日9时30分。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为 (略) (略) (略) 768号7楼708室。

7.2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人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投标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8.1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开标地点:同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

8.3开标方式: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会。本次招标采用“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十分钟进入“小鱼易连”视频会议程序调试设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 (略) (http://**)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宁波车务段

地址: (略) (略) (略) 401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74-*

招标代理:上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68号

邮编:*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571-*

电子邮箱:*@*26.com

银行户名:上 (略) (略)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附件:报名表

招标人: (略) (略) 宁波车务段

招标代理:上 (略) (略)

2025年3月11日

,上海,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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