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灵石县2025年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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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灵石县2025年中药材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

关于申报灵石县2025年中药材基地

建设项目的公告

《灵石县2025年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5年1月17日灵石县 (略) 党组会议通过,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按照方案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实施主体,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补助标准

2025年省级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元,用于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500亩,每亩补助1000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主体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选择,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相关证照齐全。

2.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基地和种植技术,提供土地经营权证明。

3.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运行正常、无安全事故、无财政扶持项目不良记录,无违法记录;实施主体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项目实施内容必须是2025年新实施的扶持资金补助环节,且有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请于3月18日下午17:00前到龙城华府东楼四楼 (略) 果蔬股申报,申报结束后,县 (略) 抽调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具体实施主体,申报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灵石县2025年省级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申请

2.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土地手续

4.实施方案

申报联系人:王金娥

联系电话:15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40

附件:灵石县2025年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灵石县 (略)

2025年3月11日


?

附件:

灵石县2025年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提高中药材种植基地标准化生产,带动全县中药材种植基地良性发展,提高中药材产量和品质,增加药农收入。根据晋财农〔2024〕128《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打造中药材特优产业,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补助标准

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元,用于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基地500亩,每亩补助1000元。

三、实施内容及实施期限

(一)实施内容

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基地500亩。

(二)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

四、申报条件

项目主体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选择,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相关证照齐全。

2.具有一定规模的土地和种植技术,需提供种植地经营权证明材料。

3.项目申报单位运行正常、无安全事故、无财政扶持项目不良记录,无违法记录;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项目实施内容必须是2025年新实施的扶持资金补助环节,且有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五、项目确认与实施

1.发布公告。项目组通过灵石县 (略) 发布申报公告。

2.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携带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申报。

3.项目初审及确定。项目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提出项目初审建议,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4.项目实施。批准实施的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写实施方案报项目组,下达批复后积极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5.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向 (略) 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略) 成立项目领导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杨俊翔担任,成员为王金娥、郑佳。

(二)严格资金管理

1.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进行实施,加强财务管理,建立项目专账,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2.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

(三)加强项目监管

1.项目领导组组织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进行实施,加强财务管理,并随时对项目单位进行跟踪指导,严禁随意变更方案。

2.项目实施完成后要持续做好后续管理工作,保证中药材的产量和收入。对不按规定完成项目的单位,将其列入本单位项目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能享受项目扶持。

灵石县 (略)

2024年12月25日

关于申报灵石县2025年中药材基地

建设项目的公告

《灵石县2025年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5年1月17日灵石县 (略) 党组会议通过,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按照方案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实施主体,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补助标准

2025年省级中药材产业发展资金*元,用于建设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500亩,每亩补助1000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主体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选择,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相关证照齐全。

2.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基地和种植技术,提供土地经营权证明。

3.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运行正常、无安全事故、无财政扶持项目不良记录,无违法记录;实施主体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项目实施内容必须是2025年新实施的扶持资金补助环节,且有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请于3月18日下午17:00前到龙城华府东楼四楼 (略) 果蔬股申报,申报结束后,县 (略) 抽调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确定具体实施主体,申报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灵石县2025年省级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申请

2.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土地手续

4.实施方案

申报联系人:王金娥

联系电话:15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40

附件:灵石县2025年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灵石县 (略)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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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灵石县2025年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提高中药材种植基地标准化生产,带动全县中药材种植基地良性发展,提高中药材产量和品质,增加药农收入。根据晋财农〔2024〕128《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打造中药材特优产业,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及补助标准

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元,用于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基地500亩,每亩补助1000元。

三、实施内容及实施期限

(一)实施内容

建设中药材标准化基地500亩。

(二)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

四、申报条件

项目主体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选择,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相关证照齐全。

2.具有一定规模的土地和种植技术,需提供种植地经营权证明材料。

3.项目申报单位运行正常、无安全事故、无财政扶持项目不良记录,无违法记录;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项目实施内容必须是2025年新实施的扶持资金补助环节,且有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

五、项目确认与实施

1.发布公告。项目组通过灵石县 (略) 发布申报公告。

2.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携带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申报。

3.项目初审及确定。项目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提出项目初审建议,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4.项目实施。批准实施的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写实施方案报项目组,下达批复后积极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5.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项目完成后向 (略) 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略) 成立项目领导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杨俊翔担任,成员为王金娥、郑佳。

(二)严格资金管理

1.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进行实施,加强财务管理,建立项目专账,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2.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

(三)加强项目监管

1.项目领导组组织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方案内容进行实施,加强财务管理,并随时对项目单位进行跟踪指导,严禁随意变更方案。

2.项目实施完成后要持续做好后续管理工作,保证中药材的产量和收入。对不按规定完成项目的单位,将其列入本单位项目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能享受项目扶持。

灵石县 (略)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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