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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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福源信达 (略) 受甘肃省生态环境统计与数据中心的委托,对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能力提升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能力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FYXDZC-2025-014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磋商内容:以推进甘肃省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为出发点,结合全省经济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特点,在调研先进省份及 (略) 州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开展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研究论证,举办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业务培训,为全面提升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能力做好技术支撑。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履约开始至验收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供应商(法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除法人外)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供应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无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2)、(3)、(4)项内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7:30(北京时间),供应商将以上资格项内容扫描为一个PDF(盖单位鲜章)*@*63.com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份,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2号2楼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5年3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2号2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生态环境统计与数据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77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1-*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福源信达 (略)

地 址: (略) (略) 沙井驿街道 (略) 1260号

联 系 人:席工

电 话:*

甘肃福源信达 (略)

2025年03月11日

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福源信达 (略) 受甘肃省生态环境统计与数据中心的委托,对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能力提升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能力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FYXDZC-2025-014

3、预算金额:*元

4、最高限价:*元

5、磋商内容:以推进甘肃省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为出发点,结合全省经济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特点,在调研先进省份及 (略) 州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体系,开展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管理系统建设方案研究论证,举办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业务培训,为全面提升甘肃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能力做好技术支撑。

6、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履约开始至验收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供应商(法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除法人外)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具体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者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须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说明:同时出现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两个及以上情况时,价格扣除只按一种类型扣除计算,不累计;供应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无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2)、(3)、(4)项内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7:30(北京时间),供应商将以上资格项内容扫描为一个PDF(盖单位鲜章)*@*63.com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份,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略) 2号2楼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5年3月24日14: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略) (略) 2号2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甘肃省生态环境统计与数据中心

地 址: (略) (略) (略) 77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31-*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福源信达 (略)

地 址: (略) (略) 沙井驿街道 (略) 1260号

联 系 人:席工

电 话:*

甘肃福源信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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