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规定,经营山县存量闲置土地收回收购工作推进专班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现将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营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17-(略)。
附件: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信息
营山县自然资 (略)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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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文件规定,经营山县存量闲置土地收回收购工作推进专班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策,现将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营山县土地统征储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17-(略)。
附件: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信息
营山县自然资 (略)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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