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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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G磋

项目名称: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需完成约24家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排放水平的核查。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需完成约24家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排放水平的核查。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需完成约24家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排放水平的核查。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按照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 (略) (略) 要求的时间完成, (略) 上报工作,最终期限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 (略) (略) 最新工作要求确定(暂定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略) (略) 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报告复查项目(项目编号:NBMC-*磋)的成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方式为潜在 (略) , (略) 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进行浏览。
(略) 站显示的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提供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 (略) 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响 (略) (http://**)在线上传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提供)。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在线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4.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磋商响应,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 (略) http://**)” (略) 注册登记。成交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磋商响应单位,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略) (http://**)实行电子交易(在线磋商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应当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ettle-front/registry;
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核查项目_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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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MC-*G磋

项目名称: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需完成约24家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排放水平的核查。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需完成约24家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排放水平的核查。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需完成约24家碳交易纳入企业碳排放水平的核查。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按照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 (略) (略) 要求的时间完成, (略) 上报工作,最终期限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浙江省生态环 (略) (略) 最新工作要求确定(暂定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略) (略) 重点企业碳排放水平核查报告复查项目(项目编号:NBMC-*磋)的成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方式为潜在 (略) , (略) 的规定步骤进行操作并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只需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进行浏览。
(略) 站显示的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提供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程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的,按照无 (略) 理。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响 (略) (http://**)在线上传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邮寄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提供)。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http://**)在线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4.1为依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磋商响应,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 (略) http://**)” (略) 注册登记。成交人必须成为注册供应商,未注册的磋商响应单位,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2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略) (http://**)实行电子交易(在线磋商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应当完成“ (略) ”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
1)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ettle-front/registry;
2)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核查项目_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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