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除颤仪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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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除颤仪一批-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除颤仪一批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18: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巩燕霞/陈丽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387-3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康老师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优胜招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巩燕霞/陈丽容 *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除颤仪一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略) 2号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XM[2025]CS-007

项目名称:除颤仪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除颤仪一批

7.00

*.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按附件中的《承诺函》格式提供,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方式:邮箱购买(*@*q.com),联系人:巩小姐 *。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387-399号        

联系方式:康老师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联系方式:巩燕霞/陈丽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燕霞/陈丽容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除颤仪一批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18: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巩燕霞/陈丽容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387-3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康老师 059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优胜招标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巩燕霞/陈丽容 *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除颤仪一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略) 2号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SXM[2025]CS-007

项目名称:除颤仪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除颤仪一批

7.00

*.00

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略) 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选择采用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按附件中的《承诺函》格式提供,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方式:邮箱购买(*@*q.com),联系人:巩小姐 *。未按以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优胜招标 (略) 开标室(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387-399号        

联系方式:康老师 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优胜招标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号1101室            

联系方式:巩燕霞/陈丽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燕霞/陈丽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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