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引爆区纵二支路、纵三支路、横六支路、横九支路项目交通、安防及路灯工程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QC(略)- | ||||||
项目名称: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引爆区纵二支路、纵三支路、横六支路、横九支路)项目交通、安防及路灯工程 一标段 | ||||||
济南新旧动能转 (略) 总部经济 (略) 基础设施二期工程( (略) (略) 、 (略) 、 (略) 、 (略) )项目交通工程(含电力桥架及防火设施)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标段具有以下两者资质之一: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具有以下两者资质之一: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预算(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5日(近3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业绩主体应与联合体分工单位一致】。 注:类似项目指: 一标段: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含)以上的交通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 二标段: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含)以上的安防或智能化(含监控类)、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或同时具备以下2种项目业绩: ①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含)以上的安防供货及安装工程或智能化(含监控类)项目业绩; ②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含) (略) 灯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5日(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 (略) 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协议应分工明确一项工作内容只能由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投标单位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自工作分工依法依规自行完成相关业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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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2025-03-12 09:00 | ||||||
公示结束时间:2025-03-12 09:00 | ||||||
2025年3月12日 |
资格预审不通过单位名单 | ||||||
项目编号: QC(略)- | ||||||
项目名称: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总部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引爆区纵二支路、纵三支路、横六支路、横九支路)项目交通、安防及路灯工程 一标段 | ||||||
济南新旧动能转 (略) 总部经济 (略) 基础设施二期工程( (略) (略) 、 (略) 、 (略) 、 (略) )项目交通工程(含电力桥架及防火设施)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标段具有以下两者资质之一: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标段具有以下两者资质之一: (略) 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 (略) (略) 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预算(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2023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5日(近3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联合体投标,业绩主体应与联合体分工单位一致】。 注:类似项目指: 一标段: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含)以上的交通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 二标段: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含)以上的安防或智能化(含监控类)、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或同时具备以下2种项目业绩: ①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含)以上的安防供货及安装工程或智能化(含监控类)项目业绩; ②单项合同金额(略)元(含) (略) 灯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5年2月25日(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列为失信被 (略) 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联合体协议应分工明确一项工作内容只能由一个联合体成员承担投标单位应当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自工作分工依法依规自行完成相关业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人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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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2025-03-12 09:00 | ||||||
公示结束时间:2025-03-12 09:00 | ||||||
2025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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