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道路维护大队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劳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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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道路维护大队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劳务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 (略) 市政工程服 (略) 维护大队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劳务费项目,项目 (略) 市政工程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时用工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LCYZB-2025-004

2.2项目名称:20 (略) 市政工程服 (略) 维护大队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劳务费

2.3工程地点: (略) 。

2.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5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

2.7项目采购需求:20 (略) 市政工程服 (略) 维护大队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劳务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3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次采购项目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综合良好,不亏损;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青年大街4569新宇开发大厦6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 14时 00分,地点为 (略) 青年大街4569号新宇大厦6楼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 (略) 、中国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青年大街3777号

电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88号

联系人:王克明

电话:*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 (略) 市政工程服 (略) 维护大队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劳务费项目,项目 (略) 市政工程服务中心,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时用工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LCYZB-2025-004

2.2项目名称:20 (略) 市政工程服 (略) 维护大队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劳务费

2.3工程地点: (略) 。

2.4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5服务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预算金额(最高限价):*.00元

2.7项目采购需求:20 (略) 市政工程服 (略) 维护大队基础设施维护项目劳务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3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次采购项目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综合良好,不亏损;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表。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青年大街4569新宇开发大厦6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 14时 00分,地点为 (略) 青年大街4569号新宇大厦6楼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 (略) 、中国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政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青年大街3777号

电话:04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088号

联系人:王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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