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瑞安市老县府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公共利 (略) 规划建设要求,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基本信息
1、地块位置与范围: (略) 玉海街道仓前街134号,土地面积9374.95平方米(具体收回范围以《土地收回勘测定界图》为准)。
2、原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
3、土地用途:原为机关团体用地/办公,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略) 玉海体验馆改造工程三期(老县府改造提升)。
二、收回依据与补偿安置
(略) (略) 协商一致,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具体以双方协议为准。
三、权利与义务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地块范围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均无效。
四、公告期限与联系方式
1、公告期限: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4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维
联系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略) 1 (略) 自然资 (略) 616办公室
(略) 自然资 (略)
2025年3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办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公共利 (略) 规划建设要求,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依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基本信息
1、地块位置与范围: (略) 玉海街道仓前街134号,土地面积9374.95平方米(具体收回范围以《土地收回勘测定界图》为准)。
2、原土地使用权人: (略) (略) 。
3、土地用途:原为机关团体用地/办公,收回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 (略) 玉海体验馆改造工程三期(老县府改造提升)。
二、收回依据与补偿安置
(略) (略) 协商一致,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为无偿收回,具体以双方协议为准。
三、权利与义务告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地块范围内的一切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均无效。
四、公告期限与联系方式
1、公告期限: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4月4日。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维
联系电话:0577-*
联系地址: (略) (略) 1 (略) 自然资 (略) 616办公室
(略) 自然资 (略)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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