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为准确评价广大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促进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关于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甘 勇 白仲虎
副组长:焦红波 李永春 杨庆年 姜冬梅 吴炯 李本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略) ,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以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为单位成立基层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基层考核小组)。
二、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学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各类人员年度考核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岗位由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具体实施方案由党委组织部另行发布;
(二)科级及一般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含学校中层干部、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工资走向为准)和工勤人员 (略) 进行考核。不足6人的,由所在基层考核小组推荐优秀等次人员,学校统一组织述职评定。
(三)编外人员中享受科级经济待遇的学生管理干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组织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18.5%计算;编外人员中的专职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18.5%计算;编外人员人数满6人的部门(不含专职辅导员),由各基层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按18.5%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员;不足6人的,由所在基层考核小组推荐优秀等次人员,学校统一组织述职评定。
三、年度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扛稳压实意识形态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考核内容。
(一)专业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公共服务意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等。专任教师侧重考核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完成额定教学、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能积极主动承担额定计划外的工作任务等情况;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中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管理人员(含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等;
(三)工勤技能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工勤技能工作特点,注重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
四、年度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二)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述职。个人述职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被考核人员按要求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
(二)基层考核小组推荐考核等次。各基层考核小组制定量化考核方案要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审核,结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考勤情况等提出初步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学校研究。
六、有关 (略) 理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和特设岗位的聘用人员的考核,由所在基层考核小组结合个人工作述职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予以低聘或解聘;
(二)兼职人员:对管理和专技岗位兼职人员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按照人员的管理权限,实行双岗位考核,双优秀者才有资格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兼职人员考核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等次的,相应岗位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建议按规定解除兼职聘用合同;
(三)学校中层干部、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不受优秀指标限制,主系列由 (略)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辅系列由所在单位考核;
(四)同学校签订外出学习协议的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基层考核小组书面汇报进修期间的思想、学习等情况,基层考核小组根据本人学习的情况确定等次;
(五)2024年上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和2024年上半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加考核;2024年下半年退休人员可参加考核(按自愿原则);
(六)2024年下半年新调入我校人员参加考核,2024年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考核结果为“未定等次”;
(七)未聘人员及病假、事假、出国(境)探亲假在考核年度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八)受处分人员按上级考核文件规定执行;
(九)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职员)等级;
(十)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其中,受处理、处分时已按规定降低岗位(职员)等级且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为避 (略) 罚,不再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
七、指标分配(见附件1)
八、相关材料提交
(一)以基层考核小组为单位提交考核材料。管理人员和专技岗位兼职人员、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及特设岗位需提交:考核结果、考核方案(含详细介绍考核开展情况、工作程序、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情况)、三类人员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三类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并分类说明三类岗位人员负责的业务工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ttp://**;
(二)各基层考核小组需提交《各基层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ttp://**;
(三)各基层考核小组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请填写《教职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ttp://**;
(四)编外人员请填写《郑州 (略) 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
(五)各基层考核小组负责人需在《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第二面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第四面“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被考核人需在“本人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名;
(六)请各单位于3月24日之前上交以上材料。
请各单位统筹安排,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圆满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附件:
1.《附件1:郑州 (略) 2024年度在编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2.《附件2:郑州 (略) 各基层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汇总表》
3.《附件3:教职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登记表》
4.《附件4: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兼职岗位和特设岗位三类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为准确评价广大教职工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促进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关于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校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甘 勇 白仲虎
副组长:焦红波 李永春 杨庆年 姜冬梅 吴炯 李本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 (略) ,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以机关党委、各党总支为单位成立基层年度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基层考核小组)。
二、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学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各类人员年度考核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岗位由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具体实施方案由党委组织部另行发布;
(二)科级及一般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含学校中层干部、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工资走向为准)和工勤人员 (略) 进行考核。不足6人的,由所在基层考核小组推荐优秀等次人员,学校统一组织述职评定。
(三)编外人员中享受科级经济待遇的学生管理干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组织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18.5%计算;编外人员中的专职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18.5%计算;编外人员人数满6人的部门(不含专职辅导员),由各基层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按18.5%的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员;不足6人的,由所在基层考核小组推荐优秀等次人员,学校统一组织述职评定。
三、年度考核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扛稳压实意识形态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考核内容。
(一)专业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特点,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注重公共服务意识、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水平、创新服务及成果等。专任教师侧重考核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职业道德、关爱学生,完成额定教学、科研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是否能积极主动承担额定计划外的工作任务等情况;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侧重考核围绕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等所做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中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服务意识、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管理人员(含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管理工作特点,注重管理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规范性、廉政勤政情况等;
(三)工勤技能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应当结合工勤技能工作特点,注重技能水平、服务态度、质量、效率等。
四、年度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二)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述职。个人述职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被考核人员按要求写出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用黑色墨水笔填写);
(二)基层考核小组推荐考核等次。各基层考核小组制定量化考核方案要对被考核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审核,结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师德师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考勤情况等提出初步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学校研究。
六、有关 (略) 理
(一)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和特设岗位的聘用人员的考核,由所在基层考核小组结合个人工作述职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予以低聘或解聘;
(二)兼职人员:对管理和专技岗位兼职人员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按照人员的管理权限,实行双岗位考核,双优秀者才有资格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兼职人员考核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等次的,相应岗位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建议按规定解除兼职聘用合同;
(三)学校中层干部、内设机构中层干部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不受优秀指标限制,主系列由 (略) 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辅系列由所在单位考核;
(四)同学校签订外出学习协议的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基层考核小组书面汇报进修期间的思想、学习等情况,基层考核小组根据本人学习的情况确定等次;
(五)2024年上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和2024年上半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不参加考核;2024年下半年退休人员可参加考核(按自愿原则);
(六)2024年下半年新调入我校人员参加考核,2024年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考核结果为“未定等次”;
(七)未聘人员及病假、事假、出国(境)探亲假在考核年度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八)受处分人员按上级考核文件规定执行;
(九)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职员)等级;
(十)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不得增加薪级工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其中,受处理、处分时已按规定降低岗位(职员)等级且当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为避 (略) 罚,不再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
七、指标分配(见附件1)
八、相关材料提交
(一)以基层考核小组为单位提交考核材料。管理人员和专技岗位兼职人员、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及特设岗位需提交:考核结果、考核方案(含详细介绍考核开展情况、工作程序、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情况)、三类人员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三类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并分类说明三类岗位人员负责的业务工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履职尽责情况,*@*ttp://**;
(二)各基层考核小组需提交《各基层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ttp://**;
(三)各基层考核小组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请填写《教职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ttp://**;
(四)编外人员请填写《郑州 (略) 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4);
(五)各基层考核小组负责人需在《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第二面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第四面“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被考核人需在“本人意见”一栏签署意见,并签名;
(六)请各单位于3月24日之前上交以上材料。
请各单位统筹安排,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圆满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附件:
1.《附件1:郑州 (略) 2024年度在编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2.《附件2:郑州 (略) 各基层考核小组考核结果汇总表》
3.《附件3:教职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参加考核)人员情况登记表》
4.《附件4: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兼职岗位和特设岗位三类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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