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财务尽职调查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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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财务尽职调查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采购财务尽职调查

服务机构的标前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根据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基金”)工作安排,拟采购第三方机构对人才基金未来拟投资的项目(包括种子轮项目、天使轮至Pre-IPO前的项目、子基金等项目,不包括Pre-IPO项目)提供财务尽职调查服务,为合理确定基准项目的最高限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标前报价。

一、基准项目概况

标的公司存续时间【6】年(含)以上,且合并报表或模拟合并报表范围内且实际经营的法人主体( (略) (略) )数量【5】家(含)以上,且上轮引入外部投资者投后估值【15】亿元(含)以上。

二、服务内容

提供如下专项财务尽调服务,并根据财务尽调结果出具专业尽调报告:

1.专项财务尽职调查主要涉及:(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架构、股东出资情况、 (略) 出资及经营情况;(2)公司业务情况,包括:公司主营业务,采购、销售、生产业务情况,核心产品毛利分析及验证,存货管理及核算,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3)公司资产情况;(4)公司财务情况,包括:主要会计政策、税务情况、政府补助、财务管理合规性、财务关键指标分析、公司盈利预测;

2. (略) 投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防控建议;

3.对项目涉及的财务相关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4.根据项目尽调情况,整理项目尽调底稿,提供人才基金留存。

财务尽调基准日由人才基金确定,原则上尽调期间不少于3年。

三、服务地点

标的公司所在地、宜宾等(具体以我方确定的尽调计划为准)。

四、服务工期

完成现场尽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初稿,5个工作日内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终稿。

五、服务质量

以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验收合格为准。

六、人员要求

拟派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2名(保证在尽调现场)。

七、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价文件组成

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1份(详见附件1),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已包含报价单位为实施本项目安排的所有人员工资、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加班费、管理费、税金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

九、报价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5年3月17日9:00之前将报价文件以PDF格式保存的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命名为“财务尽调+报价单位名称”)发送至以下邮箱:*@*63.com。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标 (略) 场调查行为,仅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定标依据。

2.关于本项目的具体招采信息,请以届时发布的招采文件为准。

3.报价要求:报价单位应在2025年3月17日9:00 (略) 属国 (略) (http://**)上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标前询价函完整文件,方可参与本次报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及电话(招采):郭勇,(略)

联系人及电话(业务):金和山,(略)

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3月12日




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采购财务尽职调查

服务机构的标前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根据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基金”)工作安排,拟采购第三方机构对人才基金未来拟投资的项目(包括种子轮项目、天使轮至Pre-IPO前的项目、子基金等项目,不包括Pre-IPO项目)提供财务尽职调查服务,为合理确定基准项目的最高限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标前报价。

一、基准项目概况

标的公司存续时间【6】年(含)以上,且合并报表或模拟合并报表范围内且实际经营的法人主体( (略) (略) )数量【5】家(含)以上,且上轮引入外部投资者投后估值【15】亿元(含)以上。

二、服务内容

提供如下专项财务尽调服务,并根据财务尽调结果出具专业尽调报告:

1.专项财务尽职调查主要涉及:(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架构、股东出资情况、 (略) 出资及经营情况;(2)公司业务情况,包括:公司主营业务,采购、销售、生产业务情况,核心产品毛利分析及验证,存货管理及核算,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3)公司资产情况;(4)公司财务情况,包括:主要会计政策、税务情况、政府补助、财务管理合规性、财务关键指标分析、公司盈利预测;

2. (略) 投资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防控建议;

3.对项目涉及的财务相关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4.根据项目尽调情况,整理项目尽调底稿,提供人才基金留存。

财务尽调基准日由人才基金确定,原则上尽调期间不少于3年。

三、服务地点

标的公司所在地、宜宾等(具体以我方确定的尽调计划为准)。

四、服务工期

完成现场尽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财务尽职调查报告初稿,5个工作日内出具财务尽职调查报告终稿。

五、服务质量

以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验收合格为准。

六、人员要求

拟派专职工作人员不低于2名(保证在尽调现场)。

七、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价文件组成

1.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1份(详见附件1),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已包含报价单位为实施本项目安排的所有人员工资、办公费、通讯费、交通费、加班费、管理费、税金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注:以上资料需加盖鲜章。

九、报价时间及地址

请于2025年3月17日9:00之前将报价文件以PDF格式保存的彩色扫描件(扫描件命名为“财务尽调+报价单位名称”)发送至以下邮箱:*@*63.com。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标 (略) 场调查行为,仅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定标依据。

2.关于本项目的具体招采信息,请以届时发布的招采文件为准。

3.报价要求:报价单位应在2025年3月17日9:00 (略) 属国 (略) (http://**)上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标前询价函完整文件,方可参与本次报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及电话(招采):郭勇,(略)

联系人及电话(业务):金和山,(略)

宜宾人才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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