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2025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2025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我站拟对2025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5-#
项目预算:259.#元
二、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项目范围:院 (略) 域#平方米(约合49.17亩),现有建筑17栋,建筑面积#平方米。 (略) 域面积8000平方米(约合12亩),现有建筑3栋(含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经济 (略) 域面积基地面积3334平方米(约合5亩),现有建筑1栋(含住宅楼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住房132套; (略) 域和 (略) 域物业费用由住户与中标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三、公示时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供应商须在 (略) 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站提出申请。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潜在投标方。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清单和资格条件审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方参与本项目,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
电 话:0931-#
邮 箱:*@*q.com
日期:2025年3月11日
(略) 址下载附件2025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我站拟对2025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5-#
项目预算:259.#元
二、项目概况:
物业服务项目范围:院 (略) 域#平方米(约合49.17亩),现有建筑17栋,建筑面积#平方米。 (略) 域面积8000平方米(约合12亩),现有建筑3栋(含住宅楼3栋),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经济 (略) 域面积基地面积3334平方米(约合5亩),现有建筑1栋(含住宅楼1栋),建筑面积#平方米,共有住房132套; (略) 域和 (略) 域物业费用由住户与中标单位自行协商确定。
三、公示时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8.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9.供应商须在 (略) 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站提出申请。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潜在投标方。反馈材料应当写明投标方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清单和资格条件审核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投标方参与本项目,我部也不做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助理
电 话:0931-#
邮 箱:*@*q.com
日期: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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