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SZS#
汕头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
征集方承诺
我方(即征集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 (略) 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征集回收商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委 (略) 交易规则,充分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其约束,同意按照《 (略) 恒益顺 (略) 招商采购交易规则(试行)》(简称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招商交易;在招商交易过程中, (略) 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和有 (略) 交易规则,履行本委托方的义务;
2.本次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本次委托的招商项目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我方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对《公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 对 (略) 网站予以公告并组织公开征集回收商交易活动;
5.本招商项目《公告》属于本委托书的组成部分,本委托书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6.签署合同后,我方积极协助回收商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回收商无法履行约定义务等情形,我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以本项目设定的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 (略) 、意向回收商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汕头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招商公告(网络版本)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HYSZS# | |||
招商单位(征集方) | (略)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113号1幢3楼303房-304房 | |||
法定代表人 | 姚章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XX | |||
联系人 | 曾先生 | |||
电话 | 0754-# | |||
招商项目名称 | 汕头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 | |||
交货期限 | 征集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旧衣服,确定交货日期后,回收商凭付款资料及成交身份证明自行派车到征集方旧衣存放地点装运旧衣。 | |||
招商委托事项 | (略) 通过公开挂牌征集回收商,按照征集方要求及相关规定提供旧衣回收服务,负责将征集方仓库内所有旧衣服全部回收。 | |||
招商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行政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意向回收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工具、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本次招商项目涉及的旧 (略) 慈善 (略) (略) 开展的“旧衣服公益回收”项目所征集回收的旧衣,总重量约 50 吨(仓库内所有旧衣服须全部回收,实际重量以交易后过磅为准)。 三、旧衣存放地点:征集 (略) (略) 69号仓库。 四、意向回收商应自行对旧衣服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意向回收商放弃对旧衣服的现场勘验或尽职调查并不影响其承担上述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五、本项目旧衣服以意向回收商现场看样核实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交易。 (略) 不保证旧衣服的品质,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回收商一旦参与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对旧衣服进行了实物勘查,已知晓旧衣服的历史情况、认同旧衣服现状,对最终移交的旧衣服无异议,并对自己的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回收商竞得本项目后,不得就旧衣服的品质或存在的其他瑕疵向征集方提出任何主张。不得以旧衣服使用功能缺失与瑕疵状况要求解除合同、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征集方补偿。 七、付款及提货方式 1、回 (略) 恒益顺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旧衣回收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该批旧衣服回收总价款(回收款按预计重量*成交价/吨)由回收商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征集方付清。 3、回收商凭付款资料及成交身份证明自行派车到征集方旧衣存放地点装运旧衣服,装运完成后,征集方与回收商一同前往过磅点确认过磅实际重量,回收款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多退少补。(若旧衣重量不足50吨,则征集方应按照过磅单实际重量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按本次成交回收价格退还不足吨数对应的回收款给回收商,同时无息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若旧衣重量超出50吨,则回收商应按照过磅单实际重量按本次成交回收价格补齐超出吨数对应的回收款给征集方,征集方可优先从回收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回收商须在双方约定时间内补齐,若履约保证金抵扣后仍有余额,征集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将余额退还至回收商账户。双方确认成交后由征集方提供收据或发票。 八、征集方仓库内所有旧衣服须全部回收,旧衣服回收后的最终用途回收商须用于合法 (略) 理或其他正规途径再生利用。 | |||
二、招商交易条件 | ||||
费用挂牌底价(人民币) | 旧衣服回收价挂牌底价为#/吨,按预计重量50吨计算,挂牌总价为#.00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年3月13日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26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挂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意向回收商不足一家,则项目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报名 | 否 | |||
招商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回收商 | 按不低于挂牌底价以协议成交方式确定回收商。 | ||
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回收商 |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最高报价者被确认为回收商。 | |||
交易保证金 (略) 置方法 |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通过银行汇款、转 (略) 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例如:HYSZS#交易保证金。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 账户名称: (略) 恒益顺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征集方和有真实意向回收商的合法利益,征集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回收商一旦登记招商项目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征集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回收商或经确定的回收商违约,恒益顺公 (略) 置交易保证金: 1.意向回收商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回收商申请的; 2.意向回收商在被确定为回收商后,未按本公告约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回收商在被确定为回收商后, (略) 通知的时间、地点按在本公告提供的《旧衣回收合同》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可从发布 (略) 页下方下载附件《旧衣回收合同》)与征集方签署《旧衣回收合同》; 4.意向回收商其他违反本公告行为、 (略) 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 |||
交易 (略) 置方法 | 1.意向回收商或经确定的合格回收商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在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保证金归征集方所有; (略) 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回收商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恒益顺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回收商,原额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 3.交易双方签订《旧衣回收合同》后,回收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
回收商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 一、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回收商自行安排运输车辆,按照要求到合同指定地点提取该批旧衣服,相关费用由回收商自行承担。回收商提取旧衣服后,处置权(需经正规途径再生利用)归回收商所有。 2.双方按库存现状移交旧衣服,征集方有权监管回收商在合同项下的对征集方不利以及违反征集方规定的一切行为。 3.在现场交接过程中,征集方只负责该批旧衣服的交接和清点的配合工作,不负责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事项,涉及安全生产责任由回收商自行承担。 4.回收商在合同约定的提货点装运时,应听从征集方的安排和指挥,按照双方约定的旧衣服进行装运。 5.回收商须按照国家要求运输该批旧衣服,运输期间造成的一切问题与征集方无关,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责任由回收商全部自行承担。 二、违约责任 1.如回收商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和支付回收款项,逾期超过 5 个工作日,征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回收商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同时保留追究进一步损失赔偿的权利。 2.除不可抗力外,若征集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旧衣服和未按照约定退还回收款或履约金的,回收商有权要求征集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作为赔偿,同时保留追究进一步损失赔偿的权利。 三、回收商必须按照征集方提供的《旧衣回收合同》文本签署《旧衣回收合同》(文本可从发布本招 (略) 页下方下载附件《旧衣回收合同》)。 四、上述条件与征集方提供的《旧衣回收合同》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征集方提交的《旧衣回收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 特别约定 | 1.意向回收商参加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本公告约定, (略) 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组织本次招商交易 (略) 该交易规则的约束。 2.意向回收商应在报名登记前,须仔细审阅招商项目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商标的,清楚招商标的现状,对招商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回收,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回收后因招商标的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回收商自行承担。 3.征集方对招商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以及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商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回收商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回收商了解招商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商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回收商应自行判断招商标的是否符合招商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对招商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回收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征集方、恒益顺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意向回 (略) 提交《回收商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回收商已完全知悉 (略) 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商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商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商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商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的,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招商项目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旧衣回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回收商后,同意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署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5.恒益顺公司对意向回收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回收商提供补充资料。 6.本公告未约定的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与《合同》不一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7.通过任何方式确定回收商的, (略) 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回收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回收商选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略) 提出,恒益顺公司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或者异议被认定为不成立的,回收商必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 8.回收商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50吨总成交金额?服务费率),服务费率根据《 (略) 恒益顺 (略) 招标、采购、招商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中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个项目费率计算后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HYSZS#交易服务费;回收商应按照上述规定的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回收商须将交易服务费通过汇款、转 (略) 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恒益顺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 9.本次服务招商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经确定的回收商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略) 同意后方能办理)。 10.意向回收商因招商项目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回收招商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 (略) 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11.意向回收商对确认“合格意向回收商”有异议的,可向征集方提出,协商不能解决的, (略) (略) (略) 主张权利。 | ||
报名须知 | 1.意向回收商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内) (略) (地址: (略) (略) 中段珠 (略) 3幢东侧附楼) (略) 提交《形式审查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及该招商公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办理意向回收意向登记。 2.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未按第1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资料缺失等情况)且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回收商,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报名材料,并视其为无效报名。 3.报名阶段文件递交要求: (1)须按招商公告第三大点“回收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形式审查条件”提交对应材料作为《形式审查文件》,按顺序递交(无须封装),并提供《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电子档》可采用U盘的形式; (2)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含公告)须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 (略) 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4.意向回收商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商交易有关事项的, (略) 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5.征集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回收商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征集方衔接查勘事宜;意向回收商若有疑问,可以向 (略) 咨询。 6.本招商公告所称“意向回收商”是指:有响应汕头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的意向,按本 (略) 提交《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办理意向回收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有效存续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回收商” (略) 初步的审查及征集方审核确定符合招商 (略) 出具的《回收商资格确认书》的意向回收商。 | |||
三、回收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 一、形式审查条件 1.回收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意向服务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由法人授权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报名的,需由独立法人出具《授权书》,对应以上格式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文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回收商承诺回收后最终用途用于合法 (略) 理或其他再生利用。 (4)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 (略) 站(http://**.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须通过“ (略) 站”网站查询信息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该项目(仅限一个单位);与征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名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网络竞价会时间: 恒益顺公司在出具《回收商资格确认书》后5个工作 (略) 络竞价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略) 恒益顺 (略)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林先生、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4-# | |||
邮编 | #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中段珠 (略) 3幢东侧附楼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略) 恒益顺 (略) 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恒益顺 (略) 网站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恒益顺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回收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响应汕头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恒益顺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回收 (略) 恒益顺 (略) 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项目编号:HYSZS#
汕头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
征集方承诺
我方(即征集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 (略) 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征集回收商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委 (略) 交易规则,充分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其约束,同意按照《 (略) 恒益顺 (略) 招商采购交易规则(试行)》(简称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招商交易;在招商交易过程中, (略) 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和有 (略) 交易规则,履行本委托方的义务;
2.本次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本次委托的招商项目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3.我方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对《公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略) 对 (略) 网站予以公告并组织公开征集回收商交易活动;
5.本招商项目《公告》属于本委托书的组成部分,本委托书未尽事宜,以《公告》为准;
6.签署合同后,我方积极协助回收商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回收商无法履行约定义务等情形,我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并以本项目设定的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 (略) 、意向回收商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汕头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招商公告(网络版本)
一、招商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HYSZS# | |||
招商单位(征集方) | (略) (略) | |||
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113号1幢3楼303房-304房 | |||
法定代表人 | 姚章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XX | |||
联系人 | 曾先生 | |||
电话 | 0754-# | |||
招商项目名称 | 汕头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 | |||
交货期限 | 征集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付旧衣服,确定交货日期后,回收商凭付款资料及成交身份证明自行派车到征集方旧衣存放地点装运旧衣。 | |||
招商委托事项 | (略) 通过公开挂牌征集回收商,按照征集方要求及相关规定提供旧衣回收服务,负责将征集方仓库内所有旧衣服全部回收。 | |||
招商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行政会议决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
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意向回收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工具、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本次招商项目涉及的旧 (略) 慈善 (略) (略) 开展的“旧衣服公益回收”项目所征集回收的旧衣,总重量约 50 吨(仓库内所有旧衣服须全部回收,实际重量以交易后过磅为准)。 三、旧衣存放地点:征集 (略) (略) 69号仓库。 四、意向回收商应自行对旧衣服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意向回收商放弃对旧衣服的现场勘验或尽职调查并不影响其承担上述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五、本项目旧衣服以意向回收商现场看样核实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交易。 (略) 不保证旧衣服的品质,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回收商一旦参与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对旧衣服进行了实物勘查,已知晓旧衣服的历史情况、认同旧衣服现状,对最终移交的旧衣服无异议,并对自己的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回收商竞得本项目后,不得就旧衣服的品质或存在的其他瑕疵向征集方提出任何主张。不得以旧衣服使用功能缺失与瑕疵状况要求解除合同、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征集方补偿。 七、付款及提货方式 1、回 (略) 恒益顺 (略)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旧衣回收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该批旧衣服回收总价款(回收款按预计重量*成交价/吨)由回收商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征集方付清。 3、回收商凭付款资料及成交身份证明自行派车到征集方旧衣存放地点装运旧衣服,装运完成后,征集方与回收商一同前往过磅点确认过磅实际重量,回收款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多退少补。(若旧衣重量不足50吨,则征集方应按照过磅单实际重量在双方约定时间内按本次成交回收价格退还不足吨数对应的回收款给回收商,同时无息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若旧衣重量超出50吨,则回收商应按照过磅单实际重量按本次成交回收价格补齐超出吨数对应的回收款给征集方,征集方可优先从回收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回收商须在双方约定时间内补齐,若履约保证金抵扣后仍有余额,征集方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将余额退还至回收商账户。双方确认成交后由征集方提供收据或发票。 八、征集方仓库内所有旧衣服须全部回收,旧衣服回收后的最终用途回收商须用于合法 (略) 理或其他正规途径再生利用。 | |||
二、招商交易条件 | ||||
费用挂牌底价(人民币) | 旧衣服回收价挂牌底价为#/吨,按预计重量50吨计算,挂牌总价为#.00元。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年3月13日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3月26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挂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意向回收商不足一家,则项目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是否允许 联合体报名 | 否 | |||
招商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回收商 | 按不低于挂牌底价以协议成交方式确定回收商。 | ||
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回收商 |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最高报价者被确认为回收商。 | |||
交易保证金 (略) 置方法 | 交易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以收款方银行到账的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通过银行汇款、转 (略) 交易资金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例如:HYSZS#交易保证金。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户 (恒益顺公司交易资金结算户) | 账户名称: (略) 恒益顺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 | |||
交易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征集方和有真实意向回收商的合法利益,征集方在此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回收商一旦登记招商项目意向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此要约的承诺。非征集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行为时,即为意向回收商或经确定的回收商违约,恒益顺公 (略) 置交易保证金: 1.意向回收商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回收商申请的; 2.意向回收商在被确定为回收商后,未按本公告约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及一次性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回收商在被确定为回收商后, (略) 通知的时间、地点按在本公告提供的《旧衣回收合同》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可从发布 (略) 页下方下载附件《旧衣回收合同》)与征集方签署《旧衣回收合同》; 4.意向回收商其他违反本公告行为、 (略) 交易规则或交易相关法规政策的情形。 | |||
交易 (略) 置方法 | 1.意向回收商或经确定的合格回收商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时,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在 (略) 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保证金归征集方所有; (略) 有权终止交易,并可继续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回收商资格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恒益顺公司向未出现上述保证金保证内容所述任一行为的其他意向回收商,原额无息退回交易保证金。 3.交易双方签订《旧衣回收合同》后,回收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 |||
回收商须接受的主要条件 | 一、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回收商自行安排运输车辆,按照要求到合同指定地点提取该批旧衣服,相关费用由回收商自行承担。回收商提取旧衣服后,处置权(需经正规途径再生利用)归回收商所有。 2.双方按库存现状移交旧衣服,征集方有权监管回收商在合同项下的对征集方不利以及违反征集方规定的一切行为。 3.在现场交接过程中,征集方只负责该批旧衣服的交接和清点的配合工作,不负责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事项,涉及安全生产责任由回收商自行承担。 4.回收商在合同约定的提货点装运时,应听从征集方的安排和指挥,按照双方约定的旧衣服进行装运。 5.回收商须按照国家要求运输该批旧衣服,运输期间造成的一切问题与征集方无关,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责任由回收商全部自行承担。 二、违约责任 1.如回收商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和支付回收款项,逾期超过 5 个工作日,征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回收商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作为赔偿,同时保留追究进一步损失赔偿的权利。 2.除不可抗力外,若征集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旧衣服和未按照约定退还回收款或履约金的,回收商有权要求征集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作为赔偿,同时保留追究进一步损失赔偿的权利。 三、回收商必须按照征集方提供的《旧衣回收合同》文本签署《旧衣回收合同》(文本可从发布本招 (略) 页下方下载附件《旧衣回收合同》)。 四、上述条件与征集方提供的《旧衣回收合同》文本不一致的地方,以征集方提交的《旧衣回收合同》文本内容为准。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或交易的特别约定) | 特别约定 | 1.意向回收商参加本次招商交易活动,必须书面承诺认可、遵守本公告约定, (略) 相关交易规则,实施组织本次招商交易 (略) 该交易规则的约束。 2.意向回收商应在报名登记前,须仔细审阅招商项目资料的全部内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详细查勘招商标的,清楚招商标的现状,对招商标的的状况、存在的或潜在的所有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作充分了解后决定是否愿意回收,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回收后因招商标的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回收商自行承担。 3.征集方对招商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和详尽的描述,但这种描述以及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招商标的以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并不构成对回收商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回收商了解招商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招商标的的任何担保。意向回收商应自行判断招商标的是否符合招商文件资料的描述,而不应仅仅基于征集方、恒益顺公司对招商标的的介绍和说明而作出回收决定,亦不得以此为由向征集方、恒益顺公司主张任何抗辩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4.意向回 (略) 提交《回收商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回收商已完全知悉 (略) 网站上的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招商标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招商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对招商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了认真审查,愿意接受招商标的一切现状(包括存在的,或有的瑕疵),愿意自行承担本次招商项目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且全部了解、认可并愿意接受本公告、《旧衣回收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全部内容,无任何异议,并承诺被确定为回收商后,同意按照征集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签署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不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予以反悔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5.恒益顺公司对意向回收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形式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回收商提供补充资料。 6.本公告未约定的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与《合同》不一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7.通过任何方式确定回收商的, (略) 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回收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回收商选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略) 提出,恒益顺公司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或者异议被认定为不成立的,回收商必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略) 签署《成交确认书》。 8.回收商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50吨总成交金额?服务费率),服务费率根据《 (略) 恒益顺 (略) 招标、采购、招商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中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单个项目费率计算后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HYSZS#交易服务费;回收商应按照上述规定的 (略) 支付交易服务费。回收商须将交易服务费通过汇款、转 (略) 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略) 恒益顺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账 号:## 9.本次服务招商交易的交易资金不得由经确定的回收商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 (略) 同意后方能办理)。 10.意向回收商因招商项目交易撤销等情形致使其无法回收招商标的时,无论何种情况, (略) 主张除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之外的任何权利。 11.意向回收商对确认“合格意向回收商”有异议的,可向征集方提出,协商不能解决的, (略) (略) (略) 主张权利。 | ||
报名须知 | 1.意向回收商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法定工作时间内) (略) (地址: (略) (略) 中段珠 (略) 3幢东侧附楼) (略) 提交《形式审查文件》(一式两份及《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及该招商公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办理意向回收意向登记。 2.挂牌期满之日17时前未按第1点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逾期送达或资料缺失等情况)且未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回收商,恒益顺公司有权拒收报名材料,并视其为无效报名。 3.报名阶段文件递交要求: (1)须按招商公告第三大点“回收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中“形式审查条件”提交对应材料作为《形式审查文件》,按顺序递交(无须封装),并提供《电子档(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一份,《电子档》可采用U盘的形式; (2)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含公告)须签署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 (略) 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 4.意向回收商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与招商交易有关事项的, (略) 提交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被授权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5.征集方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答疑和书面答疑。意向回收商若需现场查勘,可向征集方衔接查勘事宜;意向回收商若有疑问,可以向 (略) 咨询。 6.本招商公告所称“意向回收商”是指:有响应汕头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的意向,按本 (略) 提交《形式审查文件》及招商公告附件材料,办理意向回收登记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有效存续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回收商” (略) 初步的审查及征集方审核确定符合招商 (略) 出具的《回收商资格确认书》的意向回收商。 | |||
三、回收商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 一、形式审查条件 1.回收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意向服务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由法人授权则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报名的,需由独立法人出具《授权书》,对应以上格式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文件、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回收商承诺回收后最终用途用于合法 (略) 理或其他再生利用。 (4)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 (略) 站(http://**.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服务商【须通过“ (略) 站”网站查询信息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报名参加该项目(仅限一个单位);与征集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报名均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二、网络竞价会时间: 恒益顺公司在出具《回收商资格确认书》后5个工作 (略) 络竞价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
(略) 恒益顺 (略)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林先生、郑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4-# | |||
邮编 | # | |||
联系地址 | (略) (略) 中段珠 (略) 3幢东侧附楼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略) 恒益顺 (略) 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恒益顺 (略) 网站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 (略) 恒益顺 (略) 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回收商不应纯粹依赖于征集方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应自行对本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响应汕头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旧衣回收商招商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恒益顺 (略) 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回收 (略) 恒益顺 (略) 网站披露的招商标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招商标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