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5年第二批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2025年第二批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2025年第二批)

各相关单位,有关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略) 核查,决定对2024年3月4日前检验到期的4377支车用气瓶(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车用气瓶,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 (略) (略) 场 (略) 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 (略) 理。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公告注销车用气瓶信息(#)

(略) (略) 场 (略)

2025年3月13日

(联系人:陈思齐;联系方式:023-#)

附件. (略) 公告注销车用气瓶信息(#).xls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2025年第二批)

各相关单位,有关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

(略) 核查,决定对2024年3月4日前检验到期的4377支车用气瓶(详见附件)予以公告注销,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相关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车用气瓶,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有异议, (略) (略) 场 (略) 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 (略) 理。

特此公告


附件: (略) 公告注销车用气瓶信息(#)

(略) (略) 场 (略)

2025年3月13日

(联系人:陈思齐;联系方式:023-#)

附件. (略) 公告注销车用气瓶信息(#).xls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