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道路货运服务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水上、道路货运服务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水上、道路货运服务
二、项目概况:
详见经济及技术要求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经济要求
★(一)采购预算、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
1.采购预算:(略)元((略)佰(略)(略)万元整),最终以实际发运数量据实结算。
2.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 日内将标准集装箱运送至(略)方指定地点接收物资,起运后 90 日内完成运输及物资交付。
3.交付(服务)地点:集装箱交付地点为采购方指定地点;装箱起运后所有物资交付地点为南苏丹 (略) 。
(二)售后服务
自运输服务交付后,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因运输造成的物品损坏进行赔偿、更换或者维修等服务,采购方提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提出解决办法。
★(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方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方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方提供的货物信息、发运地址等任何资料。成交供应商还应履行保密义务并作出承诺。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五)履约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合同金额的7%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缴纳。成交供应商若未按要求提供物资运输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货物保险
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方运输物资缴纳对应额度保险金,并向(略)方提供相关凭证,若运输途中出现物资损坏丢失,照价赔付;起运后,成交供应商应全程提供武装护卫,必须全程确保运输物资安全。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限送达货物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按人民币500元/日的标准向采购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一)服务方式
成交供应商提供门对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报关、运输(包括海运和(略)运)、转运、清关等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货物自国内起运至非洲南苏丹 (略) 交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以及其他因素变化所导致的运输成本提高,并自行承担一切结果。货物于国内装载时由成交供应商派员现场指导,目的地交接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5天的免费掏箱时间。
(二)服务方案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详实的运输服务方案(含物资装箱方案、加固方案、 (略) 运输方案、报清关方案、交接方案等),并指派专人完成。
★(三)实际运输数量
运输物资预计需40英尺标准集装箱23个,运输物资的标准集装箱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发运物资所需标准集装箱的数量为准,原则上不超过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价以实际数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四)安全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将物资直接运输到指定地点,保证承运物资的安全,并对装卸载、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负责,如在货物承运期间,供应商因破产或船只转让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完成引起的损失,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起运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全程确保运输物资安全。
3.成交供应商须确保船只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到达发货港,否则应提前告知并说明原因,按照海运船只管理办法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赔偿损失。因货物滞留造成的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2025年03月19日
五、反馈渠道
公示期内,潜在供应商如有反馈意见,将反馈意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专人或邮箱(*@*gglk.com)送达我科。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办公电话:0371-(略)
移动电话:(略)
传真:0371-(略)
地址: (略)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老师
办公电话:0371-(略)
移动电话:(略)
2025年03月13日
我单位拟对水上、道路货运服务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 (略) 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水上、道路货运服务
二、项目概况:
详见经济及技术要求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经济要求
★(一)采购预算、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
1.采购预算:(略)元((略)佰(略)(略)万元整),最终以实际发运数量据实结算。
2.交付(服务)时间:交付(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 日内将标准集装箱运送至(略)方指定地点接收物资,起运后 90 日内完成运输及物资交付。
3.交付(服务)地点:集装箱交付地点为采购方指定地点;装箱起运后所有物资交付地点为南苏丹 (略) 。
(二)售后服务
自运输服务交付后,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因运输造成的物品损坏进行赔偿、更换或者维修等服务,采购方提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提出解决办法。
★(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方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方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方提供的货物信息、发运地址等任何资料。成交供应商还应履行保密义务并作出承诺。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五)履约保证
成交供应商应缴纳合同金额的7%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缴纳。成交供应商若未按要求提供物资运输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货物保险
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方运输物资缴纳对应额度保险金,并向(略)方提供相关凭证,若运输途中出现物资损坏丢失,照价赔付;起运后,成交供应商应全程提供武装护卫,必须全程确保运输物资安全。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限送达货物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按人民币500元/日的标准向采购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一)服务方式
成交供应商提供门对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报关、运输(包括海运和(略)运)、转运、清关等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货物自国内起运至非洲南苏丹 (略) 交接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以及其他因素变化所导致的运输成本提高,并自行承担一切结果。货物于国内装载时由成交供应商派员现场指导,目的地交接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5天的免费掏箱时间。
(二)服务方案
成交供应商需提供详实的运输服务方案(含物资装箱方案、加固方案、 (略) 运输方案、报清关方案、交接方案等),并指派专人完成。
★(三)实际运输数量
运输物资预计需40英尺标准集装箱23个,运输物资的标准集装箱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发运物资所需标准集装箱的数量为准,原则上不超过预估数量,最终结算价以实际数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四)安全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将物资直接运输到指定地点,保证承运物资的安全,并对装卸载、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负责,如在货物承运期间,供应商因破产或船只转让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完成引起的损失,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起运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全程确保运输物资安全。
3.成交供应商须确保船只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到达发货港,否则应提前告知并说明原因,按照海运船只管理办法采取相应措施,同时赔偿损失。因货物滞留造成的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2025年03月19日
五、反馈渠道
公示期内,潜在供应商如有反馈意见,将反馈意见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专人或邮箱(*@*gglk.com)送达我科。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办公电话:0371-(略)
移动电话:(略)
传真:0371-(略)
地址: (略) (略)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老师
办公电话:0371-(略)
移动电话:(略)
2025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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