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长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遴选财务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南京长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遴选财务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南京 (略) 预重整案

遴选财务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略) (略) 于2025年2月20日作出(2025)苏0113破申31号《决定书》,决定对南京 (略) ( (略) )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江苏亿诚律 (略) 的预重整管理人。

(略) 及其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状况并确定资产价值,顺利推进预重整工作,预重整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南京 (略) 成立于1992年10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C,法定代表人李卫国, (略) (略) 仙林街 (略) 2号商住综合楼五楼539室。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接各类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及配套服务;生产相关器材设备;销售自产产品;消防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拆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工作内容:

1.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等财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并出具审计报告;

2.开展资产核查、审计股东出资及实缴情况,有无抽逃出资以及资产转移情况;

3.审查大额资金流向及其与关联单位或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

4.审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转移企业财产等情况;

5.协助预重整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提供必要的财务意见支持;

6.配合预重整管理人调查认定职工债权;

7.协助预重整管理人进行税务债权的审查和税务筹划,并回答预重整管理人在预重整/破产重整过程中关于税务方面的咨询问题;

8.配合预重整管理人接管、清理公司财务资料,配合管理人做好预重整/重整工作中相关财务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9. (略) 或预重整管理人的要求,就关联企业、人员财务混同等专门问题/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10.核查企业资产界限是否明确,是否因企业改制、重组、出资等问题,出现转移企业资产,与其他企业的债权、债务、资产混同等问题;

11.审查企业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五的情形;

12.审计企业的应交税费,核算相关数额,包括欠缴的税费、资产过户的交易税费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税费, (略) 理纳税申报及税务事宜;

13.为预重整及重整事项相关的财务会计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支持,根据要求出具工作报告;

14. (略) 或预重整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专门会议,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 (略) 、债权人、债务人等的询问;

15.法院或预重整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特别提醒:因长岛公司为建设工程企业,审计机构需重点审计企业工程项目的应收账款及资产情况(含未决算/已决算),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预重整管理人,供预重整管理人清查追收,且形成应收账款审计情况报告。

(二)评估工作内容:

1.按《企业破产法》和评估规则对截至 (略) 及其分公司所有的可变价、可处置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建物,车辆,机械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等有形资产以及专利商标、特许经营等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各类资产进行评估;

2.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

3. (略) 、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主体对于评估工作的质疑并出具专项说明;

4.根据项目推进需要, (略) 场价值评估报告、快速变现价值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5.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略) 、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6.预重整、重整(或清算)程序中其他需要评估事项。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

(二)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符合本项目审计、评估的相应资质;

(三)近三年内具有预重整、破产重整案件审计、评估经验;

(四)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应当保证能够完成工作需要,报名机构需独立完成审计或评估工作,不得转委托;

(五)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执业记录;

四、报名文件

(一)参选机构介绍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参选机构具有的破产预重整、重整方面的工作经验(同类项目服务案例);

(五)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人数,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复印件;

(六)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七)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最低报价,本项目为固定报价;

(八)参选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

1.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参选机构及人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参选机构能独立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对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4.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要求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5.列席债权人会 (略)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6.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 (略) 和管理人调整。

五、文件提交方式及要求

1.参选机构提交的文件应按A4规格制作,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参选机构承担。

2.参选机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全部文件需密封,未密封的文 (略) 理),同时将加盖公章的参选文件扫描件(仅接受PDF格式的扫描件,不接受图片)发送至*@*63.com

3.参选机构应于2025年3月15日下午17:00点前将参选文件邮寄至预重整管理人。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收件人:韩佩玲,电话:#。

4.迟于上述时间提交材料的,管理人不予接收。

七、审计、评估机构时间、费用说明

1.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按照管理人要求 (略) 及其分公司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2.参选机构初步调研并测算工作量,统一按固定金额报价,报价为含税价。

3.本项目在预重整管理人工作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根据要求对专项内容作出专项审计、评估报告,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本次审计、评估业务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银行询证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固定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鉴于破产项目特殊性,参选机构承诺垫资开展相关工作,预重整管理人将在债务人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或债务清偿时支付服务费用。

6.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调减费用。

八、特别说明事项

1.预重整管理人将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中,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报价、资质、服务方案、规模、经验等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各一家及备选机构。

2.选聘的受托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预重整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评估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 (略) 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
(略) 预重整案遴选财务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南京

关于南京 (略) 预重整案

遴选财务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略) (略) (略) 于2025年2月20日作出(2025)苏0113破申31号《决定书》,决定对南京 (略) ( (略) )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江苏亿诚律 (略) 的预重整管理人。

(略) 及其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状况并确定资产价值,顺利推进预重整工作,预重整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审计、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南京 (略) 成立于1992年10月1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6C,法定代表人李卫国, (略) (略) 仙林街 (略) 2号商住综合楼五楼539室。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承接各类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及配套服务;生产相关器材设备;销售自产产品;消防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空气净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拆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审计工作内容:

1.对企业的资产、负债等财务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并出具审计报告;

2.开展资产核查、审计股东出资及实缴情况,有无抽逃出资以及资产转移情况;

3.审查大额资金流向及其与关联单位或人员之间的资金往来;

4.审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转移企业财产等情况;

5.协助预重整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提供必要的财务意见支持;

6.配合预重整管理人调查认定职工债权;

7.协助预重整管理人进行税务债权的审查和税务筹划,并回答预重整管理人在预重整/破产重整过程中关于税务方面的咨询问题;

8.配合预重整管理人接管、清理公司财务资料,配合管理人做好预重整/重整工作中相关财务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9. (略) 或预重整管理人的要求,就关联企业、人员财务混同等专门问题/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10.核查企业资产界限是否明确,是否因企业改制、重组、出资等问题,出现转移企业资产,与其他企业的债权、债务、资产混同等问题;

11.审查企业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五的情形;

12.审计企业的应交税费,核算相关数额,包括欠缴的税费、资产过户的交易税费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税费, (略) 理纳税申报及税务事宜;

13.为预重整及重整事项相关的财务会计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支持,根据要求出具工作报告;

14. (略) 或预重整管理人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专门会议,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 (略) 、债权人、债务人等的询问;

15.法院或预重整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特别提醒:因长岛公司为建设工程企业,审计机构需重点审计企业工程项目的应收账款及资产情况(含未决算/已决算),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预重整管理人,供预重整管理人清查追收,且形成应收账款审计情况报告。

(二)评估工作内容:

1.按《企业破产法》和评估规则对截至 (略) 及其分公司所有的可变价、可处置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建物,车辆,机械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等有形资产以及专利商标、特许经营等无形资产、应收账款等各类资产进行评估;

2.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

3. (略) 、管理人、债权人和相关主体对于评估工作的质疑并出具专项说明;

4.根据项目推进需要, (略) 场价值评估报告、快速变现价值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5. (略) 或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略) 、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6.预重整、重整(或清算)程序中其他需要评估事项。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

(二)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符合本项目审计、评估的相应资质;

(三)近三年内具有预重整、破产重整案件审计、评估经验;

(四)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应当保证能够完成工作需要,报名机构需独立完成审计或评估工作,不得转委托;

(五)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不良执业记录;

四、报名文件

(一)参选机构介绍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三)有效的审计、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参选机构具有的破产预重整、重整方面的工作经验(同类项目服务案例);

(五)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人数,并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复印件;

(六)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七)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最低报价,本项目为固定报价;

(八)参选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

1.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2.参选机构及人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参选机构能独立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对所涉不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4.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要求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5.列席债权人会 (略) 、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6.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 (略) 和管理人调整。

五、文件提交方式及要求

1.参选机构提交的文件应按A4规格制作,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参选机构承担。

2.参选机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全部文件需密封,未密封的文 (略) 理),同时将加盖公章的参选文件扫描件(仅接受PDF格式的扫描件,不接受图片)发送至*@*63.com

3.参选机构应于2025年3月15日下午17:00点前将参选文件邮寄至预重整管理人。邮寄地址: (略) (略) (略) 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收件人:韩佩玲,电话:#。

4.迟于上述时间提交材料的,管理人不予接收。

七、审计、评估机构时间、费用说明

1.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按照管理人要求 (略) 及其分公司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

2.参选机构初步调研并测算工作量,统一按固定金额报价,报价为含税价。

3.本项目在预重整管理人工作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根据要求对专项内容作出专项审计、评估报告,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4.本次审计、评估业务的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银行询证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固定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鉴于破产项目特殊性,参选机构承诺垫资开展相关工作,预重整管理人将在债务人企业破产财产分配或债务清偿时支付服务费用。

6.如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预重整管理人有权调减费用。

八、特别说明事项

1.预重整管理人将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中,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报价、资质、服务方案、规模、经验等选定审计、评估机构各一家及备选机构。

2.选聘的受托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直接与备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审计、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以预重整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如因案件原因,不进行审计、评估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 (略) 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附件
(略) 预重整案遴选财务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南京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