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法库陶瓷新材料(化工)园区选址论证报告、总体规划、消防规划编制 (略) 地形测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法库陶瓷新材料(化工)园区选址论证报告、总体规划、消防规划编制 (略) 地形测绘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辽宁法库县,隶属 (略) ,位于辽宁省北部,长白山山脉与阴山山脉余 (略) ,辽河右岸,南与母城沈阳隔辽河相通,北与康平县、昌图县、 (略) 接壤, (略) 、铁岭县毗邻, (略) 、彰武县相接,截至2023年6月,区域面积2320平方公里。沈阳法库化学陶瓷产业园拟申请成为 (略) ,为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对 (略) 的认定和复核要求,必须从 (略) 的认定和复核要求出发,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 (略) 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工信发〔2022〕93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 (略) 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23〕123号)《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略) 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略) 开发建设导则》《 (略) 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略) 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 (略) 评估认定工作。
按照《辽宁省 (略) 认定暂行办法》要求完成法库陶瓷新材料(化工)园区《园区选址论证报告》《总体规划》《消防规划》三个报告的编制 (略) 测绘工作。报告需对法库陶瓷新材料(化工)园区申报省级 (略) 起到指导意义,并负责通过以上报告的各类专家评审, (略) 相关部门的认定工作。
一、编制需求
1.选址论证报告: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选 (略) 线、项目选址论证分析、论证结论等内容。
2.总体规划:包括发展目标及定位、产业发展规划、 (略) 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市政工程规划、封闭工程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消防规划、安全应急发展规划、综合防灾系统规划、 (略) 规划、土地集约利用规划等内容。
3.消防规划:包括消 (略) 规划、 (略) 及消防装备规划、消防通信规划、消防通道规划、消防供水规划、消防电力规划、消防培训及宣传、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
4.园区测绘:结合本项目基本情况及特点,提供专业的地形图测绘服务,并按要求提供测绘成果。基准选取:平面系统采用2000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系;投影类型采用高斯-克吕格(Gauss-Kruger)投影。成果为1:1000地形图(电子*.dwg)。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级及以上并具有测绘资质#级及以上(工程测量)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电子备份文件递交 (略) E区7楼开标室(法库县 (略)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工业 (略)
地 址: 法库县法库 (略) 22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设项 (略)
地 址: (略) (略) 北三经 (略) 商务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盛 (略) 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 (略)
账号:#1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光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