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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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文 (略) 发布时间: 2025-03-13

项目概况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1.目标:按照《土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管理要求,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2.采购标准:《土壤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19号)等。未超筛选值报告评审费单价不超过1.*元/个,超筛选值报告评审费单价不超过2.*/个。2025年支付总额不超过*。

3.服务质量: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2017第72号公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及环境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出具技术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承担审查任务合同期内不得承接或者参与 (略) 域内所评审类别的项目。

4.实施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略) 。

5.验收时间:按季度组织验收。

6.验收标准: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及合同约定验收。

7.其他服务: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特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 (略) ,备份文件递 (略) 西门进入B座4楼( (略) (略) (略) 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33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 (略)
账号:*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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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文 (略) 发布时间: 2025-03-13

项目概况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1.目标:按照《土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管理要求,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技术评审,出具评审报告。

2.采购标准:《土壤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19号)等。未超筛选值报告评审费单价不超过1.*元/个,超筛选值报告评审费单价不超过2.*/个。2025年支付总额不超过*。

3.服务质量:符合《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原环境保护部2017第72号公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及环境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出具技术评审报告。供应商在承担审查任务合同期内不得承接或者参与 (略) 域内所评审类别的项目。

4.实施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略) 。

5.验收时间:按季度组织验收。

6.验收标准: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及合同约定验收。

7.其他服务: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特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2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 (略) ,备份文件递 (略) 西门进入B座4楼( (略) (略) (略) 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 (略) 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9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文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33号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文 (略)
账号:*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杰
电 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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