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购支农路拆迁安置房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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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支农路拆迁安置房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郸城县人民政府洺南街 (略) 关于 (略) 拆迁安置房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郸城县人民政府洺南街 (略) 关于 (略) 拆迁安置房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郸城县人民政府文件郸政土〔2020〕18号、郸政土〔2021〕11号及郸城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0〕19号、〔2021〕29号文件精神, (略) 面貌,妥善 (略) (略) 建设项目拆迁 (略) 场搬迁群众房屋置换,需原宗地#竞得人郸 (略) 提供商品房及商业用房 (略) (略) 建设项目拆迁群众 (略) 场搬迁群众房屋置换;因此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采购条件,故郸城县人民政府洺南街 (略) 关于 (略) 拆迁安置房项目拟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具体实施单位为郸 (略) 。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郸 (略)
2.地址: (略) 郸城县城关镇郸城中学 (略) 南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张剑峰 周口日报社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春育 河南 (略)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刘超 (略) (略) 注册税务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贾秋露 (略)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邹玉清 周口技师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0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体为《河南省 (略)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书面意见个人签字。(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或个人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郸城县人民政府洺南街 (略)
地址:郸城县
联系人:方玉伟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郸城县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9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郸城县人民政府洺南街 (略) 关于 (略) 拆迁安置房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郸城县人民政府洺南街 (略) 关于 (略) 拆迁安置房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郸城县人民政府文件郸政土〔2020〕18号、郸政土〔2021〕11号及郸城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20〕19号、〔2021〕29号文件精神, (略) 面貌,妥善 (略) (略) 建设项目拆迁 (略) 场搬迁群众房屋置换,需原宗地#竞得人郸 (略) 提供商品房及商业用房 (略) (略) 建设项目拆迁群众 (略) 场搬迁群众房屋置换;因此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只能从唯一 (略) 采购的采购条件,故郸城县人民政府洺南街 (略) 关于 (略) 拆迁安置房项目拟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具体实施单位为郸 (略) 。详见附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郸 (略)
2.地址: (略) 郸城县城关镇郸城中学 (略) 南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张剑峰 周口日报社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春育 河南 (略)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刘超 (略) (略) 注册税务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贾秋露 (略) 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邹玉清 周口技师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3月14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3月20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公示媒体为《河南省 (略)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书面意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书面意见个人签字。(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异议须阐明供应商或个人非唯一性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郸城县人民政府洺南街 (略)
地址:郸城县
联系人:方玉伟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郸城县
联系人:/
联系方式:039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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