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关于采购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关于采购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16:08:12
广西翰林工程 (略)
类型:征集公告
根据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信用卡诉讼业务需要,我行开展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现公开对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了应对信用卡欠款纠纷案件,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略) 南宁分行开展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项目,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代理诉讼。
1.2技术要求:
1.2.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源、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后期保障服务能力。
1.3人员资质要求:
1.3.1律所人力不少于20人,且执业律师均需持律师执业许可证, (略) (略) 罚。
1.3.2律所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略) 络渠道无负面记录等。
1.4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1.4.2律所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显示盈利(考虑到律所运营的特殊情况,对于成立时间在3年内的可适当放宽该要求)。
1.4.3具有良好的经营状态, (略) 络渠道、信用中国等渠道无负面记录。
1.4.4近四年代理过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至少一家的信用卡案件。
1.4.5符合监管和总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
以上要求的细化标准详见附件材料1。
二、报名要求
2.1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2 律师事务所皆持有执业许可证且设立时间一年以上。
2.3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0771-*,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广西建管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四项:
材料1:《兴业银行南宁分行采购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律所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南宁分行采购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信息收集表-律所名称(全称)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材料4:承诺函
以上四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内容,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律所公章。 (略) (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南宁分行采购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律所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关于采购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3 16:08:12
广西翰林工程 (略)
类型:征集公告
根据兴业银行南宁分行信用卡诉讼业务需要,我行开展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现公开对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了应对信用卡欠款纠纷案件,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略) 南宁分行开展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项目,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代理诉讼。
1.2技术要求:
1.2.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源、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后期保障服务能力。
1.3人员资质要求:
1.3.1律所人力不少于20人,且执业律师均需持律师执业许可证, (略) (略) 罚。
1.3.2律所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略) 络渠道无负面记录等。
1.4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通过年检。
1.4.2律所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显示盈利(考虑到律所运营的特殊情况,对于成立时间在3年内的可适当放宽该要求)。
1.4.3具有良好的经营状态, (略) 络渠道、信用中国等渠道无负面记录。
1.4.4近四年代理过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中至少一家的信用卡案件。
1.4.5符合监管和总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
以上要求的细化标准详见附件材料1。
二、报名要求
2.1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2 律师事务所皆持有执业许可证且设立时间一年以上。
2.3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3月16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0771-*,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广西建管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四项:
材料1:《兴业银行南宁分行采购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律所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南宁分行采购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信息收集表-律所名称(全称)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材料4:承诺函
以上四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内容,提交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律所公章。 (略) (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南宁分行采购信用卡业务法务代理服务商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律所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符合资格要求、报名要求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若需后续对接,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未予联系的报名者,我行将对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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