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仙女湖区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公开遴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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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仙女湖区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公开遴选的公告

关于仙女湖区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公开遴选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6号)文件要求,为 (略) 2025年农业部门承担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工作,决定 (略) 公开遴选参与2025年项目实施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通过对承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户经营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各服务主体占比应高于60%。

二、补助环节。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为重点。 (略) 主导产业发展,以水稻、油菜为主要实施作物,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作业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群众积极性不高、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工厂化育秧、机插(抛)、油菜精量直播、水稻及油菜机防、稻谷烘干五个关键环节进行补助。

三、补助对象和范围。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承接主体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略) 场和质量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承接主体,包括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略) 、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其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原则上,单环节承接服务主体不少于3家且支持 (略) 内服务组织。本区的服务组织只有 (略) 域内的服务面积才能享受项目补助,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补助标准。 (略) 产业发展、 (略) 场发育等实际情况,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且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

水稻服务补助起点:①工厂化育秧面积500亩及以上,②机插(抛)面积100亩及以上,③机防面积100亩及以上,④稻谷烘干500吨以上。补助标准:工厂化育秧面积按栽植面积核定,服务小农户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5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0元;机插(抛)服务小农户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5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0元;机防服务小农户每亩次补助不超过6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亩次补助不超过5元;稻谷烘干服务小农户按湿谷每吨补助不超过30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按湿谷每吨补助不超过20元。

油菜服务补助起点:①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在100亩以上,②油菜机防面积100亩及以上。补助标准: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补助标准不超过每亩30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0元,油菜机防补助标准不超过每亩次6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亩次补助不超过5元,通过安装监测终端进行远程实时监管。

五、补助方式安排。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完成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年底核实单个环节补助资金如出现专项补助资金未使用完,将根据实际情况转为其它服务环节中给予补助,结余资金使用优先顺序为工厂化育秧、机插(抛)、机防、烘干。如某环节核定作业量过大且补助资金不足时,则按比例相应降低每亩(吨)补助标准,即若某环节实际补助资金超过该环节补助资金概算时,则以该环节概算补助资金除以该环节各承接服务组织实际完成面积总和的比例进行补助。

六、服务组织的申报程序。实施该项目的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完成作业量→向镇办提出申请、审核→区财政、农业等业务部门审核,将服务组织纳入到农业生产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中→ (略) 与服务组织签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由服务组织做好申报书。

七、项目验收考核办法。水稻移栽前一个星期对工厂化育秧、机插(抛)和水稻生长中机防及水稻收割后一个月之内对稻谷烘干的作业量进行验收,油菜种植后一个星期对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和油菜生长过程中机防的作业量进行验收,由服务组织提交申请验收材料,经镇(办)审核初验上报后, (略) (略) 牵头, (略) (略)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验收。一是通过实地验收,看服务作业合同是否达到申报标准,看服务组织的服务场所及办公场所、机械设备总动力、服务能力,服务对象的合同履行情况、满意度;一是工厂化育秧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机插(抛)、精量直播和 (略) 数据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稻谷烘干量以电量作为核算依据;二是电话抽查服务组织对服务对象的服务情况,包括服务面积核实、满意度核实。验收各服务组织的作业量后再按程序核定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完成后形成文字材料进行公示, (略) (略) (略) 。

八、服务主体申请遴选时间。服务主体需在2025年3月25日前向乡镇农办提出遴选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790-685点击查看>>*6059。

(略) (略)

2025年3月13日

关于仙女湖区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公开遴选的公告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6号)文件要求,为 (略) 2025年农业部门承担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工作,决定 (略) 公开遴选参与2025年项目实施的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通过对承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实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户经营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各服务主体占比应高于60%。

二、补助环节。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等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为重点。 (略) 主导产业发展,以水稻、油菜为主要实施作物,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作业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群众积极性不高、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工厂化育秧、机插(抛)、油菜精量直播、水稻及油菜机防、稻谷烘干五个关键环节进行补助。

三、补助对象和范围。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方式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承接主体。承接主体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 (略) 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 (略) 场和质量监管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化承接主体,包括供销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略) 、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主体。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应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达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信誉,其服务质量和价格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四是愿意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原则上,单环节承接服务主体不少于3家且支持 (略) 内服务组织。本区的服务组织只有 (略) 域内的服务面积才能享受项目补助,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补助标准。 (略) 产业发展、 (略) 场发育等实际情况,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且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

水稻服务补助起点:①工厂化育秧面积500亩及以上,②机插(抛)面积100亩及以上,③机防面积100亩及以上,④稻谷烘干500吨以上。补助标准:工厂化育秧面积按栽植面积核定,服务小农户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5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0元;机插(抛)服务小农户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5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0元;机防服务小农户每亩次补助不超过6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亩次补助不超过5元;稻谷烘干服务小农户按湿谷每吨补助不超过30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按湿谷每吨补助不超过20元。

油菜服务补助起点:①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在100亩以上,②油菜机防面积100亩及以上。补助标准: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补助标准不超过每亩30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季每亩补助不超过20元,油菜机防补助标准不超过每亩次6元,服务其他规模经营主体每亩次补助不超过5元,通过安装监测终端进行远程实时监管。

五、补助方式安排。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完成作业量对服务组织进行补助。年底核实单个环节补助资金如出现专项补助资金未使用完,将根据实际情况转为其它服务环节中给予补助,结余资金使用优先顺序为工厂化育秧、机插(抛)、机防、烘干。如某环节核定作业量过大且补助资金不足时,则按比例相应降低每亩(吨)补助标准,即若某环节实际补助资金超过该环节补助资金概算时,则以该环节概算补助资金除以该环节各承接服务组织实际完成面积总和的比例进行补助。

六、服务组织的申报程序。实施该项目的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完成作业量→向镇办提出申请、审核→区财政、农业等业务部门审核,将服务组织纳入到农业生产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中→ (略) 与服务组织签定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由服务组织做好申报书。

七、项目验收考核办法。水稻移栽前一个星期对工厂化育秧、机插(抛)和水稻生长中机防及水稻收割后一个月之内对稻谷烘干的作业量进行验收,油菜种植后一个星期对油菜精量直播(实现旋耕、开沟、施肥、播种、覆盖一体化功能)和油菜生长过程中机防的作业量进行验收,由服务组织提交申请验收材料,经镇(办)审核初验上报后, (略) (略) 牵头, (略) (略)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验收。一是通过实地验收,看服务作业合同是否达到申报标准,看服务组织的服务场所及办公场所、机械设备总动力、服务能力,服务对象的合同履行情况、满意度;一是工厂化育秧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机插(抛)、精量直播和 (略) 数据作为主要参考依据、稻谷烘干量以电量作为核算依据;二是电话抽查服务组织对服务对象的服务情况,包括服务面积核实、满意度核实。验收各服务组织的作业量后再按程序核定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完成后形成文字材料进行公示, (略) (略) (略) 。

八、服务主体申请遴选时间。服务主体需在2025年3月25日前向乡镇农办提出遴选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790-685点击查看>>*6059。

(略) (略)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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