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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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略)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3-14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3-16 16: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懿锦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001 | (略) | 工程-施工 | (略).37(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灵农领办发〔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 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略)
3.建设地点及规模:计划在吊街村治理斜坡800米,敷 (略) 220米, (略) 12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略).37 元。(高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5.质量标准: (略) 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清单中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
7.计划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3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5 月8 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略)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 (略) 政工程专业(略)级(含(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略) 于被关停、财产冻结状况。
4.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之内)。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凭证)。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及相关要求
1.请于2025年3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6日16时00分00秒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和预算(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
4.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5.投标 (略) 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 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6.竞价结束后,投标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一正一副, 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光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 (略) ( (略) (略) 御景华府6号楼804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五、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独店镇街道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933-(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懿锦 (略)
地 址: (略) (略) 御景华府6号楼804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略)
附件信息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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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吴女士 | 联系电话 | (略)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3-14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3-16 16: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懿锦 (略)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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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001 | (略) | 工程-施工 | (略).37(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灵农领办发〔2025]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 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略)
3.建设地点及规模:计划在吊街村治理斜坡800米,敷 (略) 220米, (略) 12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略).37 元。(高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5.质量标准: (略) 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6.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清单中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
7.计划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3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5 月8 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 (略) 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含(略)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 (略) 政工程专业(略)级(含(略)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略) 于被关停、财产冻结状况。
4.具有良好的信誉状况: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http://**)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姓名,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之内)。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料凭证)。
6.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及相关要求
1.请于2025年3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16日16时00分00秒 (略) 公共交易 (略) 站“甘 (略) ( (略) )”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和预算(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
4.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5.投标 (略) 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 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6.竞价结束后,投标 (略) 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一正一副, 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光盘1份(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 (略) ( (略) (略) 御景华府6号楼804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五、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 (略) 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独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独店镇街道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933-(略)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懿锦 (略)
地 址: (略) (略) 御景华府6号楼804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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