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庙下乡地块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征收社会风险征询公众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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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庙下乡地块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征收社会风险征询公众意见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就龙游县庙下乡LCH-02-01-01地块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对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龙游县庙下乡LCH-02-01-01地块项目建设,拟征收庙下乡毛连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决策主体及评估主体:龙游县庙下乡人民政府

三、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浙江科峰工程 (略)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略)

邮 箱:*@*q.com

四、征询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决策事项 (略) 域及可 (略) 域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征地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征地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对征地持有何种态度;

(4)对征地有何意见和建议;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征询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2、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特此公告!



浙江科峰工程 (略)

2025年3月13日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就龙游县庙下乡LCH-02-01-01地块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对社会公众进行意见征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龙游县庙下乡LCH-02-01-01地块项目建设,拟征收庙下乡毛连里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9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决策主体及评估主体:龙游县庙下乡人民政府

三、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浙江科峰工程 (略)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略)

邮 箱:*@*q.com

四、征询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决策事项 (略) 域及可 (略) 域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征地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征地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对征地持有何种态度;

(4)对征地有何意见和建议;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征询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2、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特此公告!



浙江科峰工程 (略)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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